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度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31401000
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民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民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秘密件不公开。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规范有序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确保应保尽保。2022年全县共支出社会救助资金1677.93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1184.2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11.38 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333.13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40.02万元,全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9.15万元。2022年底,城乡低保保障人数为2414人,特困人员供养人数为265人,临时救助1277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人,全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22人次,其中送医治疗1人、护送返乡2人、精神病人15人,送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二是做好动态监督管理,对87户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进行了入户调查,新增城乡低保87户165人,退出城乡低保72户151人,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公示公开、动态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为缓解因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做好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2.养老综合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建设永定街道、大营街道2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永一、永二、大营、马街4个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扩展老年人送餐、用餐服务,扩大养老服务业务。对11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二是做好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工作。为3865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15.36万元(其中80至89周岁老年人3418人,90至99周岁老年人436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11人)。为全县257名特困人员购买发放冬衣一批。三是关爱独居困难老年人,暖心服务有温度。通过政府购买开展关爱服务,对老人健康状况、居住环境、安全情况等进行了解和处理,让独居的特困和低保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以及个性化、精准化的养老服务。
3.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全县7个镇(街道)设置7名儿童督导员,建设儿童之家75个,设置儿童主任75名(兼职),实现县、镇(街道)、村儿童之家全覆盖。
4.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工作。一是为2021年村(社区)正常离任干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130人,发放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700.395万元。1-12月,为第1至5届离任干部180人次发放定期离任补助5.55万元。为2000年以前正常离任村干部2874人次发放定期离任生活补助91.42万元。二是为老乡干部、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发放1-12月定期生活补助1.51万元。三是为全县75个村(社区)在职村干部(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99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出资金10.91万元。
5.推进为民服务站建设。截止2022年12月,富民县建成1个县级社会工作服务站和7个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并开展实体运营。建成款庄镇马街社区、新民村委会、赤鹫镇龙潭村委会3个为民服务站。
6.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2022年末我县共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2407人次,截止2022年12月领取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1718人,领取生活补助的困难残疾人689人,全年共计发放234.149万元。
7.稳步推进殡葬管理工作。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支付富民县农村村(居)民火化补助合计2190860元,补助对象1096人;完成2022年度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宣传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辖区内无主尸体处置;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
8.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梳理排查。结合民政工作职责,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农村基层政权治理、社会组织、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堵住行业管理漏洞,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9.重点工作、综合性工作扎实开展。一是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级文明县城复查包保、禁毒、防艾、信访维稳、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河长制、路长制、七个专项行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九化行动,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举办富民县换届后村(社区)干部专题培训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加强村(组)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督促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有效发挥村(组)活动场所的作用和功能。三是聚焦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抓经常、抓常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事务管理科、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社会工作科、社会救助科、财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富民县民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2,815,422.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67,922.03元,占总收入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500.00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499,795.60元,下降33.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371,315.28元,下降33.3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28,480.32元,下降73.01%。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执行相关规定,财政资金通过预算执行系统直接划拨,对应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不经过会计核算,导致2022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8,730,664.14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4,857.55元,占总支出的30.74%;项目支出26,825,806.59元,占总支出的69.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575,311.36元,下降24.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72,150.77元,下降151.54%;项目支出减少19,747,462.13元,下降42.4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执行相关规定,财政资金通过预算执行系统直接划拨,对应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不经过会计核算,导致2022年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04,857.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98,665.03元,占基本支出的9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192.52元,占基本支出的1.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25,806.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社会组织管理支出30,000.00元,资金支出用于慈善协会注册;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100,000.00元,资金支出经申请调整用于婚姻登记大厅装饰改造项目40,000.00元和基层社工站建设补助经费60,000.00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630,186.00元,包括在职村社区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80,692.00元,包括婚姻登记工本费、殡葬系统信息化建设、民政事务员补助。老年福利支出3,267,060.00元;殡葬支出2,222,740.00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70,000.00元;养老服务支出214,000.0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474,61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550,500.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404,084.00元;临时救助995,314.95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81,700.0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120.00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529,779.64元。年内按时、按标准进行补贴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41,742.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2%。与上年相比减少9,966,175.41元,下降21.61%,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执行相关规定,财政资金通过预算执行系统直接划拨,对应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不经过会计核算,导致2022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79,90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721,161.93元、社会组织管理30,000.00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100,000.00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630,186.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80,6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218.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827.15元、其他优抚支出58,740.00元、儿童福利支出73,128.00元、老年福利支出4,198,615.00元、殡葬支出2,222,740.00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530,000.00元、养老服务214,000.00元、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支出2,346,18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908,938.21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432,047.00元、临时救助支出1,242,214.95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62.55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91,887.4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96,967.51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387,399.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3,13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8,629.96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59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1,983.24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3,92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8,7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38,70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8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0.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4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8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缴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81.69元,下降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707.69元,下降3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26.00元,下降67.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缴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业务、召开会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流浪乞讨、地名区划、老龄事务、基层政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550.76元,减少28,349.80元,下降12.17%,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民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7,605,069.14元,其中,流动资产5,792,594.54元,固定资产41,798,274.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200.00元,其他资产4,808,933.4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54,628.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399,268.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9,7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31401111
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20231026043446319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