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8%
1-9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45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8.2个百分点,高于全市(4.9%)8.2个百分点。2-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分别是:16.1%、23.7%、23.4%、22.8%、17.1%、13.1%、12.5%、10.8%,消费品市场继呈现稳中趋缓态势。
在限额以上单位中,乡村快于城镇。1-9月,限额以上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82亿元,同比增长9.1%;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0.55亿元,同比增长13.6%,乡村快于城镇4.5个百分点。商品零售快于餐饮收入。1-9月,限额以上实现商品零售额2.08亿元,同比增长11.7%;实现餐饮收入0.282亿元,同比下降0.5%,商品零售额快于餐饮收入12.2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别看,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销售保持平稳增长。1-9月,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和家具类分别增长38.8%、12.8%、16.9%、26.1%、19.8%和6.3%。
前三季度,全县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分别增长13.6%和20.3%,增幅较上年同期加快6.7和13.1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分别下降9.5%和5.0%,降幅较上年同期分别回落27.1和16.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