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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1-09 16:59
名 称: 富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昆明环保产业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云南振华重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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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昆明环保产业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云南振华重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09 16:59 浏览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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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环保产业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兴贡村民委员会不动产权证书为云(2023)富民县不动产权第0001091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36636.19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2062715日止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云南振华重工有限公司,转让面积36636.19平方米,土地转让价格为481.49/㎡,合计转让金额为17640000元(大写:壹仟柒佰陆拾肆万元整现将审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36636.19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62715日止,用途为工业用地,转让单价481.49/平方米,总价176400000元。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云(2023)富民县不动产权第0001091不动产权证书CR53富民县2012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昆明环保产业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变,并随之转移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转让后的土地用途应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用途相符,若需改变用途时,应事先报土地主管部门及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该地块发生土地增值的,转让方应向税务部门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批准通知书后,向富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由受让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上述该宗地的转让情况向社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富民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71-68815519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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