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市级与县级财政资金借款清理对账的购买服务计划
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
开展市级与县级财政资金借款清理
对账的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清收市级财政资金借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精神,富民县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昆明市财政局与富民县财政局财政资金借款清理对账,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级与县级财政资金借款清理对账(目录代码:B0301会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财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市级与县级财政资金借款清理对账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财政资金借款清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市财政局与我局清理对账。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68811104
富民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