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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311-80256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28 15:4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涂塑钢管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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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涂塑钢管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8 15:45 浏览次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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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涂塑钢管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涂塑钢管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

  建设单位:云南品匠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蔚来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云南品匠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涂塑钢管产品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7′53.171″,北纬25°15'57.007"。项目租用云南鸿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车间面积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34440m2,本项目租用机加工厂房,占地面积约6241.43m²。生产规模为年产9000吨涂塑复合钢管。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50.5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租用已经建设完成的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设备安装。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云南鸿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建隔油池(容积为3m3)、化粪池(容积为30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等级标准后与云南鸿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场内其他企业生活污水汇集后通过厂区现有排水管道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一共设置4根不低于15m高的废气排气筒。大管外抛丸粉尘经配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内抛丸车间用软帘封闭,内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小管外抛丸粉尘经配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涂塑、固化车间产生的颗粒物(包括燃烧机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挥发性有机物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即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5.25kg/h,SO2≤550mg/m3、排放速率≤2.6kg/h,NOx≤550mg/m3、排放速率≤2.6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0.77kg/h。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即: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 NMHC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3)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东面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不合格原材料、粉尘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统一清运;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设置1间面积≥3m2的危废暂存间机修废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三、总量

  (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0.077t/a,颗粒物2.57t/a,SO2 0.004t/a,NOx 0.0374t/a。

  (2)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0.006t/a,颗粒物2.6t/a。

  (3)废水:COD:0.206t/a、BOD5:0.1244/a、SS:0.061t/a、NH3-N:0.0167t/a、TP:0.0039t/a、动植物油:0.033/a,纳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污水处理厂总量考核。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涂塑钢管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涂塑钢管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涂塑钢管产品建设项目环评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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