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3号 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3号
建议答复的函
张祖玲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社区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2023年6月15日与您面商同意,现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卫生厅2007年公告第 5 号)精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政府举办为主,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 围设置,人口超过 3 万或服务半径过大的街道办事处应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6 万 人口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应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人口应达 到 2-3 万人,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人口应达到 3000-6000 人”。而城北社区位于县城中心,辖区居民仅4723人。城北社区内有综合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1家,卫生室4家,各种诊室28家。以上医疗机构的设置已经能够满足城北社区内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故按照医疗机构设置原则和规划,不宜再设置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配备相应社区医生。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反馈表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宁朝光,138××××4306)
面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