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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312-80547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04 09:13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云南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纺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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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云南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纺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4 09:13 浏览次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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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纺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4日-2023128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纺布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

建设单位:云南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江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云南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纺布制品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3′42.455″,北纬25°13'3.198"。项目总占地面积11125.26m2,建设无纺布生产线2条、无纺布袋生产线1条(含制袋机10台、印刷机6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综合楼、原料库、成品仓库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建成后年产无纺布5000吨,其中2000吨外售,3000吨无纺布做成环保袋1亿个后外售。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27.21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刮刀清洗废水进入一体化气浮设备处理。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民县城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即pH6.59.5COD≤500mg/LBOD5≤35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热熔挤出、纺丝、热轧成型、制袋有机废气:在两台无纺布机热熔、纺丝、热轧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为90%)后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4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100mg/m3DA001同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即: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

印刷有机废气每台印刷机上安装一台集气罩,经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6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70mg/m3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9企业边界浓度,即:非甲烷总烃≤4.0mg/m3。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即: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 NMHC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厂界同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敏感点完家村昼夜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夜间≤50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边角废料回用于生产;包装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设置1间面积5m2危废暂存间废丝网、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墨桶、废油墨、一体化气浮设备污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三、总量

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14.1521t/a。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1.99t/a

2废水:1107.81m3/aCOD 0.48147t/a、氨氮 0.0433t/a、总磷0.00607t/a。纳入富民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纺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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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云南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纺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纺布制品项目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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