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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312-807810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11 11:41
名 称: 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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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11:41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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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我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富民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草拟了《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征集意见时间:2023910日至920

反馈途经:公众可通过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

通讯地址:富民县黎昌路7

邮政编码:650400

联系电话:0871-68855618

传真号码:68855618

          2023910

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富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政务服务局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者调整需富民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

(二)编制或者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专项规划

(三)编制或调整对富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科室(中心)要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富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和本标准,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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