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选送市级非遗项目民间传统舞蹈《苗族芦笙舞》荣获昆明市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传承奖
富民县选送市级非遗项目民间传统舞蹈《苗族芦笙舞》荣获昆明市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传承奖
近日,由富民县文化馆(富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选送的市级非遗项目传统舞蹈类《苗族芦笙舞》,代表富民县参加昆明市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荣获传承奖。
2023 年 9 月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办的昆明市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于以线上方式举办,全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22 个作品以视频形式参加展演活动。经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金奖 1 个、银奖 2 个、铜奖 3 个,并设传承奖、优秀奖各 8 个。此次展演活动富民县选送的舞蹈《苗族芦笙舞》也获得了奖项。
富民县民族民间传统舞蹈《苗族芦笙舞》,是富民县非遗中心在2005年申报的市级非遗项目。苗族芦笙舞是富民苗族传统民间舞蹈,历史悠久,在传统节日、农闲、有贵客来时苗族同胞都以舞蹈形式来庆丰收、表达愉悦心情及对远方来客的敬意。配合优美的芦笙,男男女女以走、踏(原地踏、缓步踏),蹲、绕脚和身段的俯仰、摆转,加上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动作配合,高低错落、起伏,表达了舞者的愉悦心情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这次歌舞乐展演,让非遗走向了更大的舞台,展现了非遗的魅力和传承人的风采,激励更多的非遗工作者及传承人,把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