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虎良金转富民睿智商贸有限公司)
虎良金将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永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文昌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不动产权证书号为云(2019)富民县不动产权第0000558号,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面积1997.36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2051年7月28日止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作价出资的方式转让给富民睿智商贸有限公司,转让面积1997.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转让价格为2524元/平方米,合计作价出资金额为504.1337万元(大写:伍佰零肆万壹仟叁佰叁拾柒元整)。现将审查情况公示如下: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993.36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1年7月28日止,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转让单价2524元/平方米,总价504.1337万元。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云(2019)富民县不动产权第0000558号《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的由虎良金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变,并随之转移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转让后的土地用途应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用途相符,若需改变用途时,应事先报土地主管部门及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4.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该地块发生土地增值的,转让方应向税务部门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5.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批准通知书后,向富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由受让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上述该宗地的转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富民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71-68815519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