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富民产业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县属企业:
根据《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富民县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富人发〔2022〕58号)以及《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第一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票决确定的10件惠民实事进行责任分解和立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10件惠民实事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惠民实事列入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在推进过程中收集影像资料,并确保按时限和工作要求完成。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一事项一方案”,制定惠民实事事项实施方案,2024年3月8日前报送县政府目督办。
二、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实施保障。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勇于担当负责,针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做好进度跟踪,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对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对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资金拨付、手续报批等问题,有关审批部门要主动协调、优先安排、高效服务、限时办结。
三、强化督查督办,严格信息报送。2024年10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各牵头单位自2024年3月起,每月25日前将惠民实事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系统报送县政府目督办,其中,3月8日前需报送首次工作进展情况及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县政府目督办将10件惠民实事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全过程开展跟踪问效,并根据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富民县2024年10件惠民实事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空白空白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富民县2024年10件惠民实事
一、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0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000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6000人以上,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000人。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二、优化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整治里程38公里;实施6公里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三、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富民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一期)建设,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覆盖面。全县改建自然村公厕6座以上。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行动。完成富民县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初筛检查30950人,高危人群筛查6190人。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五、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完成城乡低保救助2400人以上,临时救助惠及1100人以上,特困人员供养救助26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办好县幼儿园教育集团,确保永定中心幼儿园2024年开园招生。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七、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实施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内完成16个小区66栋房屋改造,改造户数2008户、面积17.08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永定街道办事处、大营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八、着力实施绿化惠民工程。持续推进绿美县城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新增城市绿地不少于2公顷,新建“口袋公园”5个,创建绿美社区10个。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永定街道办事处、大营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九、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新增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日间照料中心和2个“老年幸福食堂”。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十、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实施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拖担水库、九年坪村、响电村污水收集工程建设。完成款庄镇李子沟村人饮维修养护工程建设,提升村民112人饮用水质量。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永定街道办事处、款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关联解读:关于《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