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县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县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健全昆明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保障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办法。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因年老、疾病、伤残、严重认知障碍等导致长期重度失能的参保人,享有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 项目实施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医保事业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建设健康中国总体战略布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明确保障内涵,厘清保障边界,健全保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提升保障绩效,不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全市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一)坚持以人为本、公平享有的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人公平享有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切实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照护需求,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
(二)坚持遵循规律、科学决策的原则
坚持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明晰责任边界,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坚决避免社会保险福利化。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遵循社会保险客观规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三)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
立足长远,结合实际,在上级部门政策框架内,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起步,以保障重度失能人员为重点,逐步扩大参保人群和保障范围,既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又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运行的安全平稳。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的原则
健全筹资机制,改革支付制度,拓展保障内容,创新监管机制,精简服务流程,完善政府主导、社商合作、市场培育的经办模式,推动制度科学发展,提高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管理水平,增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保障能力。
(五)参保范围: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须同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按照国家、省医保政策及规划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和保障范围。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统一参保政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按照“多方筹资、责任分担、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健全完善以个人和单位缴费为主,医保基金划拨、福利彩票公益金划拨、财政补助、社会捐助以及其他自主方式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在职职工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分别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缴纳,从应当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中划转;灵活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费由个人缴纳,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4%缴纳;退休人员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按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基金中划转,财政部门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的0.2%进行缴费补助。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昆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86号)明确的比例各自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后,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划入比例分别调低0.2%。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方式、筹资水平和待遇标准,由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护理保险改革实际及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2023年我县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汇算工作的通知,富民县是第二档县级财政承担40%为18.06万元已准时足额划入市财政指定专户运行。
4.组织及管理情况
成立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由医疗保障、财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能力鉴定等领域专家组成,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组织、标准制定、争议复核及裁决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负责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绩效目标
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 :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富财预〔2023〕1号。
1. 总目标
因年老、疾病、伤残、严重认知障碍,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经代理人申请,失能等级评定达到规定标准后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2. 年度目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富民县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网点共评定187人。其中重度失能人员109人,中度失能人员42人,轻度失能人员34人,基本正常人员2人。符合享受待遇人数即重度失能人数69人中,重度失能Ⅲ级24人,重度失能Ⅱ级44人,重度失能Ⅰ级41人,初评评定通过率为58.2%,二次评定通过率63.6%,复评评定通过率100%。
(1)产出目标
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可自愿选择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两种护理方式。参保人员入住定点护理机构的,由定点护理机构提供基础生活照料、基础支持、功能维护及医疗护理等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参保人员选择居家护理的,具备相应条件的居家护理人员根据参保人需求,可在提供基础生活照料的基础上,为其提供相应的居家上门基础支持、功能维护和专业医疗护理服务。
(2)效果目标
群众得实惠 :昆明医保多渠道筹资,全部投入群众失能预防、失能护理等长护保险涉及的方方面面,在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为参保群众减轻失能护理费用,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产业得发展: 长护制度的实施能有效拉动护理产业的发展,未开展长护险之前我省仅有少量养老护理机构和医养结合,长护险开展后,大量居家护理机构入驻昆明,有效弥补了居家护理服务短板,创造了大量就业和再就业机会,构建了昆明市多层次、多样化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政府得民心: 通过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参保人员的医疗护理问题,有效减轻昆明市失能群体的经济和事务性负担,有效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年度目标已全部完成,并且效果明显,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时限、流程和要求拨款兑付,付款凭证等材料完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做好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方法。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处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处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处填报,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要求,我单位分析评价自评分为9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项目实施主体明确,项目资金能够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资金审计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审批,并最终落实到位。本项目依照各项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进行操作,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享受待遇对象范围明确、各类人群评定标准界定清晰。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各科室均制订了严格的实施制度,开展了专业培训,指定了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成本效益分析
(一)经济性分析
开支成本以预算为基准执行,厉行节约,超支不付;通过领导审核、财务把关、相关部门监督等工作流程,部门项目支出没有超预算、超资金情况。
(二)效率性分析及效益性分析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统一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长期护理保险采用委托承保的方式开展具体经办管理服务,经办管理服务费不高于合同年度长期护理保险投保金额的4%,具体费用应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给付。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按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当年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待基金出现支付风险后用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市财政局应会同市医保局共同建立健全长效管用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基金管理水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县级财政按时足额拨付长期护理险。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无。
附件1:富民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长期护理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9 | 扣1分 | 宣传面还有一定扩展空间。 | ||
合计 | 100 | 99分 | 扣1分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