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2023年富民县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督促改、以导助建、导督并举、重在引导”的原则,以推进我县公、民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目的。根据《教育督导条例》、《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拟定富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开展好各项教育督导工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县人民政府、各镇(街道)和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督政工作
1.按照《富民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富政办通〔2013〕32号)精神,继续做好对各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工作,巩固提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成果。重点对各镇(街道)“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积极争取推进公、民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件,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积极争取县财政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培训交流,进一步改善公、民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尽快达到国家评估标准。
(二)强化督学工作
3.根据《昆政教督办〔2021〕57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责任督学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组织54位第六届县政府督学和19名特聘督学,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权,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责人,对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实地督查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年内完成《富民县中小学校(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手册》填写。
4.组织县政府督学开展疫情防控、校园安全、防溺水、控辍保学、学校收费、校园管理、“五项管理”和“双减”、课后服务等专项督导工作,规范办学(园)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三)认真指导现代教育学校、幼儿园创建督导评估工作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5.按照《云南省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规程》《云南省现代教育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及市级有关规划,全面开展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现代教育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对已认定的县级现代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回访,实现动态监管。
6.按照《富民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2023—2026年),依据《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新一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对已完成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童乐幼儿园、束刻幼儿园、杜朗幼儿园、东元小学附属幼儿班进行“回头看”。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要发督办单,限期整改。
7.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普及普惠摸底评估工作,把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评估,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提升,为2026年幼儿园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8.指导富民一中开展云南省一级三等高完中创建工作。对富民县一中(昆一中富民学校)进行摸底评估工作,对存在的指标不达标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报告上报教育体育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时进行整改提升,确保2025年前创建成云南省一级高完中。
9.认真开展县级现代教育学校、幼儿园创建评估工作。2023年计划指导兴贡小学、仓前小学、者北小学、马街小学完成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评估;计划指导小不点幼儿园、爱尚幼儿园完成县级现代教育幼儿园创建评估工作。
(四)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10.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
(五)加强对“五项管理”“双减”的督导工作
11.按照各级要求,定期不定期对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执行“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六)按要求办理各级安排的督查督办件
12.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督查督办件及目标管理考核周报、月报、季报工作,按时完成督办工作以及相关材料。
三、其他工作
(一)做好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及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配合县教育体育局各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三)认真做好每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摸底调查工作。
(四)完成上级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专项督导工作。
富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