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4年度大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办公室(中心)、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并经党工委同意,现将《2024年度大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街道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4年度大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大营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大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动态更新)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决策时间 |
1 | 富民县大营街道麦竜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 | 大营自然资源所 | 2024年一季度 |
2 | 富民县大营街道麦依甸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 | 大营自然资源所 | 2024年一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