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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403-852099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26 16:03
名 称: 关于印发富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印发富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16:03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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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站所:

《富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已经局党组研究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富民县交通运输局

2024326

(此件公开发布)


富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富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富民县交通运输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制定富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权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我局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交通运输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路、水路、交通枢纽等公共建设项目;

    (五)道路运输(含主城五区以外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县级权限政务服务事项;

(六)其他涉及交通运输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局属各科室要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和本标准,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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