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贷款本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贷款
本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1)立项背景。1992年—1998年期间,出现国家定价粮食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现象,富民县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保护价粮食收购政策收购粮食产生亏损。按照国发〔2004〕17号、财建〔2004〕187号、财建〔2005〕363号有关政策性粮食账务挂账剥离有关政策要求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账务挂账清理认定相关问题的批复》(昆政复〔2005〕38号)认定,1992年—1998年期间,富民县执行国家保护价粮食收购政策所产生的政策性亏损金额1117万元,称之为“第一轮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实施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从政策的出台到亏损数据的认定都有一系列国家相关政策作为依据,我局作为行政主体认真做好政策的执行工作。
(2)立项目的。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防止出现“谷贱伤农,米贵伤民”现象,确保粮食供需平衡,价格平稳,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2.项目实施情况。
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账务挂账清理认定相关问题的批复》(昆政复〔2005〕38号)认定,1992年—1998年期间,富民县执行国家保护价粮食收购政策所产生的政策性亏损金额1117万元。2021年富民县县级财政筹款369752.6元偿还本金后,贷款余额为10800247.4元。富民县粮食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支行签订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借款合同,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支行申请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借款展期,约定按照当期利率按季度结息。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贷款本金按照县财政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支行签订偿还协议按期支付。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我县承担部分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拨入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从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支出,按季拨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支行。2023年从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支付利息76175.33元。县级财政拨款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年度支出5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积极稳妥地处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减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包袱、加快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确保粮食质检体系健康良性运行。
2.年度目标
积极筹措资金,按时支付应付利息。
(1)产出目标。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清理认定相关文件的批复》要求,县发改局将县区粮食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占用农发行贷款本金剥离到企业隶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贷款利息按现行有关政策办理。
(2)效果目标。按照国家当期政策付本或付息。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粮食财务挂账贷款本金补贴专项资金支出项目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开公正。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是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粮食财务挂账贷款本金补贴支出项目财政重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指标,主要围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进而提出完善意见。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防止出现“谷贱伤农,米贵伤民”现象,确保粮食供需平衡,价格平稳,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二)主要绩效。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要求,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县区粮食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占用农发行贷款本金剥离到企业隶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财务挂账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2023年已足额拨付资金,支付应付本金及利息。促进我国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增加粮户收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四、成本效益分析。
实施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从政策的出台到亏损数据的认定都有一系列国家相关政策作为依据。我局作为行政主体认真做好政策的执行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清理认定相关文件的批复》同意将县区粮食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占用农发行贷款本金剥离到企业隶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贷款利息按现行有关政策办理。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按时足额拨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对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2.遵守规定,规范管理。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清理认定相关文件的批复》,将县区粮食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占用农发行贷款本金剥离到企业隶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贷款利息按现行有关政策办理。做好规范执行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但设置不够合理,未设置清晰、细化、可衡量的三级指标。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全面梳理目标编制数量优化项目绩效目标。参照上级要求及历史数据,研究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体现正确工作导向。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附件1: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贷款本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贷款本金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
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3 | 1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4 | 1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4 | 1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3 | 1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7 | 1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5 | 1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5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