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云南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大水塘渣库二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大水塘渣库二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大水塘渣库二期扩容工程
建设地点: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大水塘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云南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云南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大水塘渣库二期扩容工程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大水塘,地理坐标:东经102°29′36.35″、北纬25°16′41.54″。二期扩容工程主要是对现状坝体加高,采用钛石膏渣碾压填筑坝体,拟再堆积台阶7级(第七级~第十三级),每级台阶堆积高度5.0m,后期加高堆积坝平均坡比1:5.0,最终堆积标高为1960m,最终坡比1:4.36,二期扩容新增容积约512.0万m3,扩容后最终堆坝标高为1960.0m,总坝高93.m,总库容量约668.7万m3,二期扩容后渣库等别为三等库。设计每年入库的渣量以30万吨/a(21.4万m3/a)计,服务年限23.9年(该服务年限未考虑因钛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而引起的变化),干式堆存。项目总投资2988.24万元,环保投资1182.6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临时表土堆场不占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萌生林,优先堆存在库区内远离阔叶萌生林斑块的其他区域,确实要占用前才清除植被并办理完善的林地手续,确保未占用之前该植被类型的生态功能得以保留。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弃方就近回填于渣库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新增渗滤液依托渣库一期工程有效容积为517m3的坝前集液池进行收集。渗滤液经渣库一期工程已建及本次新建的回水管道输送至云南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可回用于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燃煤锅炉脱硫除尘系统补水。
(2)在渣库一期工程的坝面增设粘土层进行防渗后才能继续二期加高扩容;扩建库区清基后对库底、边坡进行压实处理,确保天然防渗层厚度及渗透系数满足规范要求,且在库区范围内无基岩裸露带,以减小渗漏可能;一期、二期防渗层进行衔接,形成良好的防渗体系,确保防渗系统完整。依托渣库一期工程已经布设的2个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监测。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措施,同时设置3个跟踪监测点,其中项目区内设置1个柱状样,项目区外评价范围内的耕地、园地分别设置1个表层样。
5.环境风险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三、总量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5.97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大水塘渣库二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云南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大水塘渣库二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大水塘渣库二期扩容工程-文本(报批稿)-文本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