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富民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自然资源所,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富民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富民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动态更新)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提交决策时间 |
1 | 富民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二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