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部门机构设置:富民县司法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矫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管理富民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富民县公证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7个派出机构(即:富民县司法局永定司法所、富民县司法局大营司法所、富民县司法局罗免司法所、富民县司法局赤鹫司法所、富民县司法局散旦司法所、富民县司法局款庄司法所、富民县司法局东村司法所)。
(二)部门职能
1.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县建设等工作。2.负责拟订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查确认并公告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3.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4.负责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依法治县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抓好普法工作落实;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6.指导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人民调解、县“大调解”中心等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矛盾调处及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7.负责管理和开展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9.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10.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2023年共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0.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44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2万余册,受益人数11.7万余人,发布“以案释法”50余期,制作音视频普法类产品110余个。组织全县2万余名中小学教师及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禁毒法、反间谍法等法律规知识考试100余场次。组织参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次500余人。2023年依托县法治主题广场电子屏滚动播放各类普法宣传视频1万余次,推送宣传视频(电子显示屏)52条,发布“以案释法”案例50余期,按要求推荐上报“普法强基”“三微”参赛法治作品4件,组织开展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16.2万人次,收集整理上报普法强基工作信息147篇次,建立县级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剪辑更新普法产品资源库普法产品232件。
2.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全县39个单位616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参学率100%。二是组织做好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2023年新申请办证人员系统录入141人,信息变更25人,对接组织新申请办证人员141人进行考试取证,下发换发新版执法证件52个。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工作。四是扎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2023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出审查意见139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17件,审查合同协议69件次。五是抓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办结13件,1件依法中止。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2件,按规定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6%。六是组织开展了县级行政执法案件集中统一评查,共评查行政执法案件91件(其中:许可46卷、处罚45卷)。
3.筑牢基层防线,助力社会稳定。20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解各类纠纷784件,成功783件,调解成功率达99%。牵头组织举办富民县2023年度全县综治维稳干部及人民调解员培训1期140余人。全县各镇(街道)2023年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15期409人次。
6.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特殊人群稳控监管。2023年办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64人,社会调查14人,开展集中教育10次,受教育人次累计862人次,社区矫正公益活动846人次,进行个别教育谈话360余人次,日常管控到位,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按季度到各司法所实地检查21次,配合县检察院开展检查3次,到永定、大营两个街道突击检查10次。
7.服务经济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审核,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援助案件完成率达100%。2023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1件,审查合格并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9件。2023年共受理办结公证案件440件,民事类共有290件。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预决算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按要求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健全单位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富民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富民县司法局车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项目支出均由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列支;四是规范财务核算,项目资金的开支严格按照使用范围,无挤占和挪作他用情况发生。会计核算按照项目分别单列核算和反映,确保专款专用。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其他收入。2023年收入91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5.19万元,其他收入6.13万元;2023年支出920.5万元。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07.51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64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6.81万元),占总支出的77.6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的保障等方面。
2.项目支出212.98万元,占总支出的23.37%。主要用于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顾问等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22.23万元。
(六)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16.71万,累计折旧130.4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6.29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保障县司法局机关、各司法所正常运转,完成2023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管理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布署的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抓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3.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抓好重点人群管控。
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一是司法行政职能得到有效发挥,2023年我局在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等措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成本支出。三是社会效益显著,司法局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注重社会效益的实现,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作用。
(二)评价结果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023年基本支出实施进度均严格按年初目标任务,完成的阶段性进度符合计划和工作实际,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均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行政效率得到提高,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对全局工作进行梳理,不断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97.5分,具体指标评分见《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四、主要经验做法
我局不断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加强资金绩效跟踪监控,及时了解和掌握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并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完善规章制度,在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方面不断规范。
五、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和力度,绩效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编制的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还需进一步优化。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工作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二)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将工作任务细化为具体的工作目标,保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效率。
附件1: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一、部门决策(35分) | 1.部门目标(20分) | 1.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6分) | 6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3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3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6 | ||
2.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 6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2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5 | 1 | 目标设置合理性有待提高 | ||
3.绩效指标明确性(8分) | 8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2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2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7 | 1 | 目标设置明确性有待加强 | ||
2.部门职能(15分) | 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5分) | 5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5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扣2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扣3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5 | 0 | ||
2.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5分) | 5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5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5 | 0 | |||
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5分) | 5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3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2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5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1.预算管理(5分) |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 | 2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预算执行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2 | ||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分) | 1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0.5 | 0.5 |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95% | ||
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1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1 | ||||
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1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2.财务管理(5分)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 2 | ||
2.资金使用合规性(2分) | 2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0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2 | ||||
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1 | ||||
3.资产管理(5分) |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3 | |||
2.固定资产在用率(2分) | 2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2 | ||||
4.业务管理(5分) |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3 | |||
2.政府采购规范性(2分) | 2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2 | ||||
三、部门绩效(45分) | 1.部门产出(25分) | 1.实际完成率(7分) | 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7分。全部完成计划目标为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7 | ||
2.完成及时率(6分) | 6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6分。扣完为止。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6 | ||||
4.质量达标率(6分) | 6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6 | ||||
5.重点工作办结率(6分) | 6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6 | ||||
2.部门效果(20分) | 1.经济效益(3分) | 3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较直接影响较大得分(3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3 | |||
2.社会效益(10分) | 10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较直接影响较大得分(10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10 | ||||
3.生态效益(2分) | 2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较直接影响较大得分(2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2 | ||||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达到90%以上,得5分;每小1%,扣1分,扣完为。。 | 问卷调查、访谈 | 5 | ||||
合计 | 100 | 97.5 | 2.5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