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度司法业务用房电力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度司法业务用房电力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2020年县司法局建设司法业务用房,其中配套建设电力施工基项目已完工,经县政府同意,县财政2023年安排该项目经费8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已建设完工,根据经费情况,2023年安排支付8万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3年县财政安排司法业务用房电力建设项目资金8万元,实际支出8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二)绩效目标
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
1.总目标。明确电力建设项目经费的具体目标和需求,确保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年度目标。
保障司法业力用房电力建设资金到位,提高司法业务用房的设施水平和运行效率,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客观地分析和评估司法业务用房电力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投资效益和管理效率,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管理效率、衡量投资回报,并为未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增强项目的透明度和公众的信任度。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评价方法和指标应符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规律,能够科学、合理地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绩效水平。同时,评价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2)公开公正:绩效评价应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不受任何主观偏见的影响。评价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够对评价过程和结果持信任态度。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应着重关注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即项目的最终成果和产出。评价过程应以实现预定绩效目标为导向,确保资金的使用与项目目标紧密相关。
2.评价方法。对项目的立项是否规范、绩效目标的设置是否合理、资金落实情况、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是否规范、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等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经评价,项目资金投入与产出比达到预期目标,资金利用效率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均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合规性良好
(二)主要绩效
确保司法业务用房持续、稳定的电力供应,降低因电力故障导致的工作中断风险。
四、成本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司法业务用房的设施水平,能够为司法业务用房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确保各项司法业务的正常运行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明确绩效评价的目标,即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效率。
2.制定合理的预算,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额。
3.在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督和反馈等环节,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评价标准可能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导致评价过程中存在主观性和模糊性。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明确并细化评价标准:制定清晰、具体的评价标准,并尽可能量化指标,以减少主观性和模糊性。同时,确保评价标准能够全面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和管理水平。
2.重视并有效利用评价结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他们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绩效水平。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促进问题的解决和管理的改进。
附件1: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司法业务用房电力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司法局2023年度司法业务用房电力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
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3 | -1 | 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有待提升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9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