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富民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富民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和,结合我局职责,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其他涉及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此件公开发布)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