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第三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市本级部分)粮油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中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安全问题尤为重要。近年来,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加上耕地供给短缺,粮油播种面积逐年减少,粮食安全形势严峻。为落实好“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增加种植面积和提高产量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主要措施。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市本级部分)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3〕1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下达我县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2.22万元,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
2.项目实施情况。昆财农〔2023〕 171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市本级部分)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2.22万元,用于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该资金文件于2023年12月下旬下达我县,下达时间较晚,项目无法在2023年度内完成,资金无法支出,计划用于2024年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由于昆财农〔2023〕 171号资金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12月下旬下达我县,下达时间较晚,项目无法在2023年度内完成,资金无法支出,计划用于2024年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补助物资采购、技术指导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使用范围和用途,落实监管责任,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各级农业部门有计划、分阶段抓好阶段性工作检查和指导工作,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健全完善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的文件、方案、记录、测产结果和工作总结等归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开展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推广绿色高质高效集成栽培技术,推进粮食生产绿色发展。
2.年度目标。根据昆财农〔2023〕 171号,计划共投入资金2.22万元,用于2024年开展粮油等重点作物大豆等绿色高产高效示范,资金计划用于采购种子等农用物资用于示范区示范区农户补助。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全面了解我县第三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市本级部分)粮油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资金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及所实现效益等方面对实施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级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档案,确保在2024年如期完成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示范面积是否属实,补助物资是否兑付到位,物资采购程序是否合规合法等。核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查证复核相关资料等,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构建指标体系,按照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发掘项目管理中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总体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我县2023年度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因无法再2023年度内支出。为完成省市下达绩效目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计划用于2024年开展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科学分配,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使用范围和用途,落实监管责任,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迟拨滞拨、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问题,项目管理过程规范、产出目标已完成,效果目标已实现。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成本支出真实和控制有效,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资金管理使用满意度可以达到98%以上,项目将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项目自评100分。
(二)主要绩效。根据昆财农〔2023〕 171号,计划共投入资金2.22万元,用于2024年开展粮油等重点作物大豆等绿色高产高效示范,资金计划用于采购种子等农用物资用于示范区示范区农户补助。在示范区内将优良品种展示、水稻旱作新技术示范和推广同步进行,示范区农民在生产中掌握了一套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四、成本效益分析
推广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在示范区内将优良品种展示、绿色高产高效新技术示范和推广同步进行,示范区农民在生产中掌握了一套实用优质高产栽培技术,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辐射带动周边粮食生产,从而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稳步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物资采购、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制定补助政策、财务制度、任务分工、督查制度等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实。健全完善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的文件、方案、记录、测产结果和工作总结等归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强化检查督导。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县、镇(街道)农业部门有计划、分阶段抓好阶段性工作检查和指导工作,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4.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使用范围和用途,落实监管责任,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二)存在的问题
1.粮食生产成本高,农民积极性低。粮食生产因投入农用物资、劳动力成本高,产量和产值比常规种植低,再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匮乏,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种植新技术示范推广有一定难度。
2.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由于我县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由于在粮食作物生长期间,近年来受持续严重旱情的影响,部分无灌溉条件的地块长势较差,增产潜力不足。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建议今后省市有关部门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2.加大粮食安全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对发展旱稻种植对保障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附件1: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第三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市本级部分)粮油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第三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市本级部分)粮油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5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