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部门机构设置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是隶属于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的二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副科级。经费独立核算,需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预算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2.部门编制
富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核定我部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为12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实有在职人数12人,属财政全额拨款供养。单位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基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稽核科四个科室。
(二)部门职能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职能是贯彻执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主要工作有以下:
1.负责全县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变更、补缴、关系转移、退保等手续办理,为参保人员建立并及时更新个人账户和档案;
2.负责养老金领取人员的资格审查、生存认证;
3.核算养老金的支付标准,对符合养老金领取标准人员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
4.负责参保人员的档案管理和养老保险的统计稽核工作;
5.负责对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以来,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的领导下,加强与市级部门工作衔接,紧盯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政策,不断增强广大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以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人社局、市城居保局、县人社局的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目标任务完成,积极实现增效扩面。结合市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印发《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关于印发〈富民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富居保通〔2023〕2号)进行任务分解到7个镇(街道),锚定年度目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到各镇(街道)指导、推动任务落实。
按照普法强基任务分解和谁实施、谁普法的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现行经办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按照规定要求,于4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上半年资格确认工作,广泛通过手机app完成领取待遇人员资格确认。
根据经办业务需要,及时对涉及相关单位和部门数据及时进行核对。每月初由民政提供死亡人员信息、低保特困人员动态信息进行比对;每季度由残联提供残疾人信息进行比对;服刑人员,发现有此类人员由司法、检察院协助进行核实;个人基础信息错误的,由公安部门协助进行核实。
按照省、市要求,建立被征地人员实名库。目前,已对接县国土自然资源局梳理建库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并已于6月底前导入数据。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部门内部制定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业务,按照制度要求,严格票据、印章、U-Key、银行账户等的使用管理。为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同时规范我局会计核算工作,确保我局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以及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基金财务工作制度》,从基金管理、财务管理、财务人员职责、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财务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和依据。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023年财政预算资金总额为18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82.60万元,财政预算结余结转4.67万元。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8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万元。项目支出47.50万元。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本年实际总收入为157.46万元,其中,收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57.45万元(基本支出151.17万元、项目支出6.28万元)、其他非财政资金0.0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收入中行政运行110.19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1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7.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2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总支出为159.7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支出159.04万元、其他非财政资金0.72万元。财政预算资金支出159.04万元中,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0.19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60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41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7.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2万元;
2023年我单位基本支出152.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死亡人员的遗属生活补助。
2023年我单位的项目支出为6.28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补助的资金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为1.9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支出为0万元,本年没有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2023年年初固定资产原值为12.08万元,2023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2.08万元,以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通用设备11.7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为0.29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设立了部门绩效目标,将单位工作任务明细到每个人,按每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评。使绩效目标设立充分、明确、合理、细致、可衡量。符合我单位客观实际情况。通过积极开展社保标准化体系建设,简化统一办事流程。通过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带党建的思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齐抓共建,力求让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持续抓实目标任务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人社局、市城居保局、县人社局的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目标任务完成,积极实现增效扩面。
2.开展普法强基和政策宣传活动
按照普法强基任务分解和谁实施、谁普法的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现行经办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3.开展待遇资格认证
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确认工作,广泛通过手机app完成领取待遇人员资格确认。
4.加强数据交换
根据经办业务需要,及时对涉及相关单位和部门数据及时进行核对。
5.建立被征地人员实名库
按照省、市要求,建立被征地人员实名库。目前,已对接县国土自然资源局梳理建库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6.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制
开展承诺制事项办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在经办政策允许范围内,切实减少证明材料数量,减轻基层出具证明、减少群众跑腿事项,以承诺制代替书面材料直接提供查验,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7.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按照县纪委监委巡查组、第三方基金安全评估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针对省、市下发的警示案例,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措施落实。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人社局、市城居保局、县人社局的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目标任务完成,积极实现增效扩面。结合市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印发《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关于印发〈富民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富居保通〔2023〕2号)进行任务分解到7个镇(街道),锚定年度目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到各镇(街道)指导、推动任务落实。2023年度市局下达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数7.97万人。截止年底,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为8.03万人;其中领取待遇2.55万人,累计发放养老保险7658.53万元。
按照普法强基任务分解和谁实施、谁普法的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现行经办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有效带动群众学法、守法、遵法、用法,防范和抵制以养老为名的违法诈骗行为,依法维权,依法参保,共建平安法治社会。
广泛通过手机app完成领取待遇人员资格确认。对长期卧床、失能、残疾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采取主动上门服务。
按照省、市要求,建立被征地人员实名库。目前,已对接县国土自然资源局梳理建库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并已于6月底前导入数据。
(二)评价结果
根据绩效各项指标要求,我单位分析评价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做法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三保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对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绩效考核的质量不高;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因为县财政资金有限,年初预算时仅预算人员经费,后期工作中时常会出现追加预算的现象存在,预算绩效管理执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科学有效地安排各项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高本局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型、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附件1: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一、部门决策(35分) | 1.部门目标(20分) | 1.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6分) | 6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3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3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6 | ||
2.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 6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2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6 | ||||
3.绩效指标明确性(8分) | 8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2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2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8 | ||||
2.部门职能(15分) | 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5分) | 5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5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扣2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扣3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5 | |||
2.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5分) | 5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5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5 | ||||
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5分) | 5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3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2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5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1.预算管理(5分) |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 | 2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预算执行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2 | ||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分) | 1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0.5 | 0.5 | |||
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1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0.5 | 0.5 | |||
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1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2.财务管理(5分)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 1.5 | 0.5 | |
2.资金使用合规性(2分) | 2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0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2 | ||||
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1 | ||||
3.资产管理(5分) |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2.5 | 0.5 | ||
2.固定资产在用率(2分) | 2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2 | ||||
4.业务管理(5分) |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3 | |||
2.政府采购规范性(2分) | 2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2 | ||||
三、部门绩效(45分) | 1.部门产出(25分) | 1.实际完成率(7分) | 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7分。全部完成计划目标为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7 | ||
2.完成及时率(6分) | 6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6分。扣完为止。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6 | ||||
4.质量达标率(6分) | 6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6 | ||||
5.重点工作办结率(6分) | 6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6 | ||||
2.部门效果(20分) | 1.经济效益(3分) | 3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较直接影响较大得分(3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3 | |||
2.社会效益(10分) | 10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较直接影响较大得分(10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10 | ||||
3.生态效益(2分) | 2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较直接影响较大得分(2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2 | ||||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达到90%以上,得5分;每小1%,扣1分,扣完为。。 | 问卷调查、访谈 | 5 | ||||
合计 | 100 | 98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