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小额信贷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2023年脱贫攻坚进入全面巩固提升阶段,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要求以及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好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脱贫与防止返贫情况发生。
2.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2023年发放小额贷款帮助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2023年发放小额贷款帮助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共计发放小额贷款148户、558.28万元;同时2021年获得贷款2年以上的贷款户29户共计获得贷款116万元;2023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按照季度对农户贴息,截止目前贴息共计15.62万元,解决了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在产业发展上的资金缺口,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从2023年中央下达专项衔接资金中安排小额贷款贴息资金7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由县信用联社和镇(街道)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授信评级,对授信评级通过的,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给予1至5万元贴息贷款,贴息资金在每个季度末由县信用联社测算审核,报请局党组审批后,将资金按贷款明细兑付到贷款人银行账号进行贴息资金扣款。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一是围绕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员在产业发展上持续发力,对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实施小额贷款贴息,助推脱贫成效,确保已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不返贫。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2023年小额信贷获得贷款人员148户558.28万元,解决了建档立卡户在产业发展上的资金缺口,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2)效果目标
围绕全县1043户3206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员,紧扣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牢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实行绩效目标考核,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目标按申报、评审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完成的,对绩效目标实行全面考核,对目标完不成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采取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擅自拔高标准,尊重基本规律,秉承绩效相关等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深入市场调查,完善指标体系,遵循市场规律。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强化项目监管,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市级《关于加强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的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项目开支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扶贫(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较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用途。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群众对衔接资金项目的满意度提高,与项目预期完成情况相符。
(二)主要绩效
2023年发放小额贷款帮助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共计发放小额贷款148户、558.28万元;同时2021年获得贷款2年以上的贷款户29户共计获得贷款116万元;2023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按照季度对农户贴息,截止目前贴息共计15.62万元,解决了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在产业发展上的资金缺口,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四、成本效益分析
2023年度小额贷款投入资金7万元,用于帮助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发放小额贷款148户、558.28万元。2023年贴息资金全部兑付完成,获贷农户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牢固,示范带动进一步增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惠民政策实实在在落在贫困群众身上,提高贫困群众对好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严格制度规定,防止弄虚作假,强化人员信息联合比对,逐级审核上报。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无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小额信贷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
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5 | 1 | 贷款农户获得贷款后用于发展生产促进增收,因农户生产技能技术不高,一定程度影响其可持续发展。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9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