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劳动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2013年1月,根据富民县编制委员会富编〔2012〕6号《关于调整富民县劳动监察大队机构规格的批复》,同意将富民县劳动监察大队机构规格调整为副科级,设大队长1名。
富民县劳动监察大队成立核定编制人数为10人,年末实在职人员为10人。本单位为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在职人员编制10人,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二)部门职能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察检查用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处理因劳动纠纷引起的突发事件;参加劳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事故建立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同级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的其他职权。
政策法规与信访仲裁科工作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和政策咨询工作;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待、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件;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调解工作,协调处理行政调解案件;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报表上报工作;做好劳动工资、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做好集体合同审核、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进行审批;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做好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2023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局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解决欠薪问题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信访、仲裁工作效能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法,积极化解劳资纠纷及信访矛盾,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的突出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没有出现过严重的群体性恶性事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访、仲裁工作有序进行,各项任务完成进展顺利。1.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合法用工氛围。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突破口常抓不懈。一是在下企业,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过程中,向农民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群众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二是多举措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微信、微博宣传,现场宣传,下工地宣传等多方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视频培训学习2次,开展现场宣传活动8次,悬挂宣传标语7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70余份,接受咨询1034余次,利用电子屏播放宣传片5次,通过微信发布宣传信息20余次。下企业(工地)宣传30余次。通过各类宣传,营造农民工依法维权,用工单位诚信用工、依法支付工资的良好氛围。
2.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大局观念,巩固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渠道,让老百姓“说事有地方、诉求有部门、接待有场地、化解有机构、回复有人员”。严格按要按照《信访条例》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努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妥善接待群众来访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2023年1-12月办理各类转办信访案件及平台转办案件205件,均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未出现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3件,其中不予受理6件,撤诉18件,裁决结案22件,调解47件。调解率70%,结案率100%。通过对这些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对于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做到定纷止争。为规范仲裁程序,健全和完善案件受理、立案、庭审、调解、裁决和送达等环节的操作流程,逐步完善了庭审规范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进一步建立重大特大疑难案件合议制度,加强对案件的调解力度,提高了办案效率。
4.不断推进劳动合同,实现劳动用工备案动态监管。2023年,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逐步推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截止目前网上登记劳动合同新开户2162户,登记备案劳动合同6009份,开展电子合同试点工作,将我县2户企业纳入电子劳动合同试点。
5.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不受侵害。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县劳动监察大队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本宗旨,认真落实2023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总体要求,服务于构建富民和谐劳动关系的大局,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根治欠薪夏季行动,非法整治未成年工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3余家,检查县内在建工程项目15户次。在检查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员就用工单位内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用劳动者情况;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支付工资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权益保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给等情况作了认真专查。二是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及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劳动者投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开通农民工工资清欠绿色通道,在劳动监察服务大厅,安排专人接待,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处置各类投诉案件。开通农民工工资拖欠争议案件快速通道,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快立、快审、快裁。做到各类农民工讨薪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6.畅通渠道,严格执法,快办快结。一是切实提高举报投诉接待质量,在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设立投诉举报窗口和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二是按照“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的要求,简化案件受理流程,缩短办案周期,做到快速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将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3年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18份,处罚用人单位1户,窗口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31件,受理各类信访转办案件387件,为1394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68.54万元。
7.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点,对县内富民明熙苑度假山庄有限公司、昆明东昊钛业有限公司等县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人员密集的10户企业每月进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每月定期对县内尘肺病防治35家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管,从而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全面了解掌握,一对一对企业劳动用工进行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做好做好企业因拖欠工资、加班加点、倒闭歇业,裁员减员等方面引发的重大纠纷和风险隐患的处置工作,确保县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部门管理制度
我部门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财务处理及时、规范。2023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预算资金支出严格审核审批,严控经费支出。一是严格审核原始单据,要求发票合法合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账。二是严格审核经费来源,根据部门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进度,核实每笔报账申请的经费来源,无预算的支出不予报账。三是严格审核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没有按规定及程序审批的不予报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总收入145.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9.33万元、 劳动保障监察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支出合计147.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8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0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万元、住房公积金11.2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9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原因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原值0.3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07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原因为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2023年办理各类转办信访案件387件,均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93件,其中,不予受理6件,撤诉18件,调解数47件,仲裁22件,结案率100%,调解率7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
3.2023年,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逐步推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截至目前,网上登记劳动合同新开户2162户,网上登记备案劳动合同6009份。开展电子合同试点工作,将我县2户企业纳入电子劳动合同试点。
4.2023年,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18份,处罚用人单位1户,窗口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31件,受理各类信访转办案件387件,为1394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68.54万元。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力度,加强建设领域信息化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 “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清理化解欠薪陈案,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理新欠。进一步强化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应对处置能力,防止因欠薪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2.进一步健全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强化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完善与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监管,对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监控,适时帮助企业纠正违法用工行为。进一步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深入基层、深入用人单位加强日常巡视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1.2023年办理各类转办信访案件387件,均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93件,其中,予受理6件,撤诉18件,调解数47件,仲裁22件,结案率100%,调解率7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
3.2023年,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逐步推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截至目前,网上登记劳动合同新开户2162户,网上登记备案劳动合同6009份。开展电子合同试点工作,将我县2户企业纳入电子劳动合同试点。
4. 2023年,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18份,处罚用人单位1户,窗口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31件,受理各类信访转办案件387件,为1394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68.54万元。
(二)评价结果
本次富民县劳动监察大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做法
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市、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关于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规定、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外出管理制度、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加强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了细、严、实。
五、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基础薄弱。
(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成效暂未得到直观显现。
(三)绩效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
(四)绩效评价价深度不够,评价结果没能全面运用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绩效管指标和标准,细化、量化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突出绩效特色。
(二)不断提高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
(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过程监控制度。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运用。
附件1:富民县劳动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劳动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一、部门决策(35分) | 1.部门目标(20分) | 1.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6分) | 6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3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3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6 | ||
2.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 6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2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6 | ||||
3.绩效指标明确性(8分) | 8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2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2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8 | ||||
2.部门职能(15分) | 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5分) | 5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5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扣2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扣3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5 | |||
2.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5分) | 5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5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5 | ||||
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5分) | 5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3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2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5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1.预算管理(5分) |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 | 2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预算执行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2 | ||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分) | 1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1 | ||||
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1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1 | ||||
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1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2.财务管理(5分)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 2 | ||
2.资金使用合规性(2分) | 2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0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2 | ||||
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1 | ||||
3.资产管理(5分) |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3 | |||
2.固定资产在用率(2分) | 2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1 | ||||
4.业务管理(5分) |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3 | |||
2.政府采购规范性(2分) | 2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2 | ||||
三、部门绩效(45分) | 1.部门产出(25分) | 1.实际完成率(7分) | 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7分。全部完成计划目标为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7 | ||
2.完成及时率(6分) | 6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6分。扣完为止。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6 | ||||
4.质量达标率(6分) | 6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6 | ||||
5.重点工作办结率(6分) | 6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6 | ||||
2.部门效果(20分) | 1.经济效益(3分) | 3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较直接影响较大得分(3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3 | 因部门职责无法产生经济效益 | ||
2.社会效益(10分) | 10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较直接影响较大得分(10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10 | ||||
3.生态效益(2分) | 2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较直接影响较大得分(2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2 | ||||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达到90%以上,得5分;每小1%,扣1分,扣完为。。 | 问卷调查、访谈 | 5 | ||||
合计 | 100 | 97 | 3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