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2024年综合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计划
为开展好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综合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社会化(后勤)服务项目采购,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综合社会化服务(目录代码: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B1107)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综合社会化服务(综合社会化服务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5日)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1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做好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综合社会化服务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本项目在60万元以下,采用委托招标方式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0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871-68811600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