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的通知》(云财社〔2022〕264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创业孵化平台评审认定结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9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开发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下达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
2.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按管理规定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收到资金33210元,使用8440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是省级下达的2022年第二批贷免扶补小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10530元和2022年第二批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22680元,2023年收入合计33210元,实际支出8440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差旅费、2023年办公用品费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分析会会议费。
4.组织及管理情况
按照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使用,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单位制度完成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签章,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鼓励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开发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按时完成2023年“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支持重点群体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2)效果目标
提升我县就业创业工作成效,突出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2023年共计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52人(户)、2741万元,其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96人(其中返乡创业农民工94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1人,高校毕业生1人,其中:妇女41人,少数民族7人)发放贷款金额1820万元,累计带动就业340人;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56人(其中:农村自主农民工49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2人,高校毕业生2人,城镇登记失业人2员,就业困难人员1人,其中:妇女28人,少数民族6人)发放贷款金额921万元,累计带动就业186人。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
依据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严格按照《昆明市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财外〔2019〕31号)规定使用,做好预算和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主要绩效
根据财政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采取绩效评价自查自检方式对我局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项目支出有关账目进行核查对账,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四、成本效益分析
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使用,对支出费用的预算进行细化,提高完成质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富民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财政部门组织的预算、编报、审核和绩效管理等方面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该项资金进行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绩效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需加强。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相关业务科室结合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加强项目开展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富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
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1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