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支持做好就业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务工增收脱贫,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这一理念,抓住“就业脱贫”这一重点,在开发岗位、转移就业、创业带动、职业培训、信息化提升等方面寻求新突破,在就业援助、失保兜底、稳定岗位、防范风险等方面打牢新基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2〕265号)精神,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
2.项目实施情况
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129万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收到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29万元,实际支出129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按照年初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任务要求对任务完成进度进行考核,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监督管理。项目完成后,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进行项目资金申报和拨付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将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这一理念,抓住“就业脱贫”这一重点,在开发岗位、转移就业、创业带动、职业培训、信息化提升等方面寻求新突破,在就业援助、失保兜底、稳定岗位、防范风险等方面打牢新基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按时完成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294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160人次。
(2)效果目标
提升我县就创业工作成效,突出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
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政策,做好相关人群摸底、登记、核查确认和申报录入,规范管理,督查考核,形成层层确认制度,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开展顺利,实施效果良好,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绩效
根据财政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采取绩效评价自查自检方式对我局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有关账目进行核查对账,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294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160人次;补贴发放准确率100%,补贴对象准确率100%;发放及时率100%;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83%;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90%。
四、成本效益分析
按相关政策规定,每年按省市文件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不随意更改。该项目不存在节约情况。对支出费用的预算进行细化,补贴按时拨付,提高完成质量。该项目在2023年度内已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富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预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对预算和决算进行对比,按照规定对各项资金进行使用,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二)存在的问题
1.资金拨付流程需继续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资金绩效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需加强。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完善业务系统,及时收齐审核需要发放的项目和金额,按资金进度使用资金。
2.相关业务科室结合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加强项目开展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富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第二批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