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抚恤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抚恤项目资金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抚恤项目用于发放伤残抚恤、死亡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和其他优抚支出。及时解决各类优抚对象生活困难,提高生活质量,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
2.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通过抚恤补助发放确保优抚对象稳定,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3年抚恤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经费、省级和市级补助经费,收入2232.44万元,其中:中央、省、市拨款收入2128.37万元,县级拨款收入102.2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万元;支出2232.44万元。其中:死亡抚恤收入90.53万元,支出90.53万元,结余0万元;伤残抚恤收入186.1万元,支出186.1万元,结余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收入0.63万元,支出0.63万元,结余0万元;义务兵优待收入255.55万元,支出255.55万元,结余0万元;其他优抚支出收入1699.64万元,支出1699.64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抚恤资金项目由各镇(街道)采用对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伤残人员、死亡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人员信息核实,走访到户逐一核实核查,确认符合享受抚恤待遇条件的对象,同时制作发放人员名册报富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批。资金发放按照每月核实名册的金额,到财政局进行审批,审批后由银行按照人员信息卡号进行发放。抚恤资金项目主要伤残抚恤、死亡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和其他优抚支出发放等。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保障好优抚对象各项待遇,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
(2)效果目标。
通过抚恤补助发放有效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有推动作用,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
(2)公开公正。
(3)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
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处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处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处填报,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要求,我单位分析评价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通过抚恤补助发放确保优抚对象稳定,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时解决各类优抚对象生活困难,提高生活质量,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四、成本效益分析。
通过抚恤补助发放确保优抚对象稳定,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时解决各类优抚对象生活困难,提高生活质量,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要建立部门长期、中期目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立项依据要充分。
(2)设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保证相关性、完整性、与预算匹配性。
(3)财务制度健全,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实施过程来及时修正绩效目标,保证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附件1: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抚恤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抚恤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9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1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