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2024年)
一、机构设置
按照《富民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机构设置的通知》(富改发〔2019〕2号)通知要求,大营街道党政机构改革机构内部科室设置如下:
(一)街道党政机构设置及内设科室
1. 富民县大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职责范围: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研(改革)、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精神文明、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街道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内设:纪检监察科、新闻科、目督科、文明科、财务科、工会联合会、妇联、团工委。
2. 富民县大营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责范围: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公路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
3. 富民县大营街道基层党建办公室。
职责范围:承担村(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基层治理等职责。
4. 富民县大营街道社会建设办公室。
职责范围:承担社会组织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退役军人、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城市管理、食品安全、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职责。
内设:计生科。
5. 富民县大营街道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
职责范围: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二)街道事业单位设置及内设科室
1. 富民县大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范围:为机关行使城市管理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承办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规划建设、环境卫生、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路管理、园林绿化等服务性工作。
内设:规划科、市容市貌科、安监科、公路管理科、征拆科。
2. 富民县大营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范围:为机关行使社会保障管理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内设:社保科、民政科(残联)。
3. 富民县大营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范围:为机关行使宣传文化管理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承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 富民县大营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职责范围:为机关行使为民服务职能提供服务保障。承办面向群众的管理、审批、服务等工作并作为党群活动平台。
5.富民县大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范围:为机关行使农业、林业、水务管理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承办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农机监理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科协、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内设:农技(农机)科、水务科、林业科、兽医科、科委(科协)、农经科、乡村振兴科、统计科。
6. 富民县大营街道综合执法队。
职责范围:组织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7. 富民县大营街道财政所。
职责范围:承办财政收支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其他要求
(一)除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限额内设置的“五办五中心一队一所”,不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牌子、印章和法人资格。教育、卫生以及上级部门派出驻街道的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内设科室因工作需要加盖公章的,加盖所属办公室或中心印章(行政决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事务类工作,加盖所对应的职能办公室印章)。各办公室、中心印章指定科室及管理员负责管理,用印时须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并严格用印登记。街道分管领导、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及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对印章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三)按机构规范设置的要求,对各科室职能、对应县职能部门进行了重新梳理,各科室本着“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统一管理”的原则,尽快完成职能调整,迅速就位,开展工作。
(四)调整后的科室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全面提升办事处社会治理能力和效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并迅速投入到工作中去。
(五)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所分管科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到人。
单位名称: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单位类型: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4MB1095427B
单位地址: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街4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30;
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李玉叶
办公室电话:0871-68830066
信息公开机构科室负责人:林颖
办公室电话:0871-68830066
信息公开联络人:许建菲
办公室电话:0871-6883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