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教育督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分年度实地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为目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督导评估的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从党的领导、立德树人、依法治校、队伍建设、课程质量、美丽校园、校园安全、学校特色等8个方面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综合督导评估。
三、督导评估的范围和周期
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范围是富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阶段(含民办学校)。
督导评估3年为一个周期,督导评估范围内的学校一个周期内应接受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其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估。
四、督导评估的原则
(一)坚持目标引领。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作为学校督导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学校树立先进办学理念,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坚持全面评估。从党的领导、立德树人、依法治校、队伍建设、课程质量、美丽校园、校园安全、学校特色等方面对学校党的建设、办学方向、德育工作、制度建设、常规管理、校园文化、招生编班、课程实施、教学改革,发展规划、计划执行、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条件、学校安全等进行全面系统评估。
(三)坚持分级评估。按照义务教育省级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全面组织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规划指导、申报复核,省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和引领评估。
(四)坚持客观公正。对学校的督导评估,着重考察、评估学校在既有条件下,充分应用数据分析评估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情况及达到的办学水平。
(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督导评估指标标准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有量化标准的按量化标准评估,没有量化标准的按定性要求评估。增强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评估程序透明,评估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以评促发展。把评估结果作为学校改进管理、提高质量的客观依据,持续跟踪,促进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把评估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决策依据,促进教育改革纵深推进;通过评估促进教育法律法规、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的落地生根,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五、督导评估的结果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目的和目标引领原则,学校县级督导评估结果分别描述为:富民县现代教育合格学校,富民县现代教育基本合格学校。
六、督导评估的组织领导
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将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考核内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相对稳定、适应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需要的督导评估专家队伍,建立学校督导评估培训制度,分期分批对督导评估专家,包括学校督导评估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学校督导评估联络员,负责督导评估日常事务。将自评工作列入学年工作计划,把实施《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与落实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责任目标、加强学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依据督导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学校自评工作的指导,规范评估工作程序,统一对评估标准的把握尺度,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复核认定评估。
七、督导评估的职责分工
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制定学校督导评估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合格、基本合格学校。向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情况,申请对省、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进行复核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基本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指导,提出整改要求,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八、督导评估结果的处理和应用
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公告制度。重视督导结果的运用,使督导评估结果成为考核或奖励学校和校长的重要依据。通过督导评估,激励学校努力成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现代教育示范学校。把学校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完善学校管理政策、认定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依据。
(一)建立学校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公告制度。每一年度工作结束后,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发布学校督导评估通报、公告。评估认定为“富民县现代教育合格学校”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或授牌。
(二)“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评估认定后发生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在下一轮督导评估中达不到示范学校标准的,取消“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三)分类指导。对基本合格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帮助和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对个别问题严重的学校,要厘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九、督导评估负面清单
以下三项居其一,一票否决,不予评估。
(一)小学、初中辍学率超过省定标准。
(二)近三年学校领导、师生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近三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十、督导评估计划
富民县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计划表
(2024---2026)
评估年份 | 评估学校 | 已认定等级 | 计划评估时间 |
2024年 | 富民县永定小学 | 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 2024年11月前 |
富民县散旦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4年11月前 | |
富民县大窝塘小学 | 未认定 | 2024年11月前 | |
富民县东村中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4年11月前 | |
富民县大营小学 | 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 2024年11月前 | |
富民县青平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4年11月前 | |
富民县多宜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4年11月前 | |
富民县赤鹫中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4年11月前 | |
2025年 | 富民县南营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5年11月前 |
富民县东元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5年11月前 | |
富民县汉营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5年11月前 | |
富民县赤鹫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5年11月前 | |
富民县永定中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5年11月前 | |
富民县罗免民族中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5年11月前 | |
富民县元山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5年11月前 | |
富民县东村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5年11月前 | |
富民县散旦中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5年11月前 | |
2026年 | 富民县北邑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6年11月前 |
富民县仓前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6年11月前 | |
富民县者北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6年11月前 | |
富民县兴贡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6年11月前 | |
富民县和平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6年11月前 | |
富民县马街小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6年11月前 | |
富民县祖库小学 | 未认定 | 2026年11月前 | |
富民县款庄中学 | 县级现代教育合格学校 | 2026年11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