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购买服务计划
为开展好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富民县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录代码:B0702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财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8811303、13668780112
富民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