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武警富民中队执勤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购买服务计划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武警富民中队
执勤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武警部队新时代执勤安保规范化建设要求,武警富民中队执勤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经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警富民中队工作协调会研究,拟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推动富民县双拥工作建设服务项目采购,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武警富民中队执勤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目录代码: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B1107)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武警富民中队执勤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8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做好双拥工作,确保武警富民中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至6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戴肃红 联系电话:68812917。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