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 富自然资确(2024)01号(散旦砖厂土地确权)
2024年7月3日,富民县散旦镇人民政府向富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了《关于申请对散旦砖厂土地确权的请示》。根据《请示》所述,1985年为促进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带动散旦地方经济,富民县散旦镇人民政府乡镇企业办于1985年1月14日和富民县散旦镇散旦村民委员会签署了《散旦区砖厂土地征用协议书》,征用富民县散旦镇散旦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用于建盖散旦砖厂,至今尚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2024年4月29日,经富民县散旦镇人民政府、富民县散旦镇散旦村民委员会对散旦砖厂使用土地范围进行现场核实,经实地测量土地面积为29870.11平方米。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拟确定该地所有权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来源为批准拨用,土地面积为29870.1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散旦镇人民政府。
公告时间:30天,即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10日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该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8811086
联系人:汤女士 邹先生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