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公安局机构职能信息(2024年)
一、机构职能
富民县公安局是富民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三)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地方党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五)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协助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查处全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县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七)负责管理全县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富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八)积极配合参与上级公安科研项目立项、科技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动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九)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查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消防监督工作。
(十)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十一)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二)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十三)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十四)协调、指挥武警富民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承办由县政府领导或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六)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富民县公安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
(二)派出机构:城关派出所、大营派出所、罗免派出所、赤就派出所、散旦派出所、款庄派出所、东村派出所。
三、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富民县公安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415127418X
办公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西路富民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电话:0871—68811640、68815119
单位负责人: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杰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
富民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富民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西路富民县公安局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罗昌剑(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办公室电话:0871—68815909
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蒋世龙(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办公室电话:0871—68815119
信息公开联络人:富民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办工作人员:赵峥崛,办公室电话:0871—6881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