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审计局关于购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服务的计划
富民县审计局关于购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服务的计划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云财综〔2022〕72号)要求,为确保富民县审计局机关履职需要,更好的发挥审计机关职能作用,拟购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以确保我局财务工作顺利推进,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审计局购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审计局。
三、主要内容
2020年6月至2024年6月富民县审计局财务支出情况审计
四、预算资金
项目经费控制在4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具有承接提供财务咨询服务能力和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工作,确保富民县审计局相关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支付服务费用。
本计划于2024年8月26日起公开5个工作日,公开后我局将按此计划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71-68811066
富民县审计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