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暨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富民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暨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检查工作联合抽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正乾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建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雅婷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科长、基建装备科科长、德育体艺科科长,教科研信息中心主任,各中小学校(园)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标科科长,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王雅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段兴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抽查时间
2024年12月前。
三、抽查对象
从全县中小学校中抽查2所学校。
四、抽查频次
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五、抽查内容
(一)文体教育用品使用情况。
(二)教学仪器使用情况。
(三)校服征订及购买情况。
六、抽查程序
(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工作开始前,按照实际需要人数的两倍,通过摇号方式从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每个检查组人员应为2名以上,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法参加的,按抽签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工作开始前,按照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所监管对象的2%的要求,从全县中小学中随机抽取受检学校。
(三)下发检查通知。根据抽取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情况,下发检查通知。
(四)公布检查结果。各随机检查组检查完相关工作后,于一周内将结果反馈至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教育科按要求公布总体检查情况。
七、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评定“合格”和“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