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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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并参与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2、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
4、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环境保护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处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坚持生态定位,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积极培育发展生态产业,加大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持续抓好空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秸秆焚烧、建筑及道路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的监管力度,2023年1-12月,富民县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4天,其中一级天数241天,二级天数113天,轻度污染9天(均为臭氧超标),去除臭氧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2.45。
2、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3年1-12月,国控断面螳螂川富民大桥水质年均值为Ⅴ类,年均值达标,总磷年均浓度0.359mg/L,较2022年同期上升6.8%;省控断面沙朗河-成器墩小桥水质年均值为Ⅳ类,年均值达标,总磷年均浓度0.280mg/L,较2022年同期下降14.4%;市控断面螳螂川赤鹫大桥水质年均值为Ⅳ类,年均值达标,总磷年均浓度0.223mg/L,较2022年同期上升16.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拖担水库水质为Ⅲ类。
3、土壤环境基本稳定。区域内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等现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根据决算公开检查要求不进行公开,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表。
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根据决算公开检查要求不进行公开,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24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92万元,下降13.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92万元,下降13.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24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7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92万元,下降13.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92万元,下降13.93%;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9.92万元,下降13.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6%。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行政运行、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8万元,比上年增加2.60万元,增长15.40%,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以后经市编办下文调整为参公事业单位,故上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开展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资产总额0.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5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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