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12403100011000
富民县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报告(草案)
(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上)
富民县2023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经2024年2月1日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正式的结算数据以市财政局下达的批复数据为准。根据2024年8月14日《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市财政与各地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富民县)》(昆财预〔2024〕48号)批复的结算数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现将富民县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事项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结算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1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845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1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44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84万元,调入资金9113万元,可用财力合计18672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115万元,上解支出21268万元,调出资金737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89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万元,支出合计1697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002万元(全部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并已全额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算情况
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1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86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2499万元,调入资金9378万元,收入合计79157万元;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697万元,上解支出943万元,调出资金74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5492万元,支出合计7453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2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出739万元,彩票公益金等净结余3886万元,全部为专项用途结余)。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算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万元,收入合计26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调出资金250万元,支出合计2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万元(全部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并已全额结转下年支出)。
四、结算事项变动说明
富民县2023年度财政结算,因在结算期间省、市对部分政策做了调整,县级财政难以准确测算,市财政局最终批复数与在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报告的快报数略有变动,涉及变动的主要事项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省、市级财政补助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上解支出,具体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结算变动事项
1.收入结算变动事项
(1)年终结算批复数与人代会报告数差额说明
市级批复数可用财力对比人代会报告数合计增加1396万元,涉及两项增加:
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01万元;
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补助395万元;
(2)年终结算批复数与调整预算数差额说明
收入方面涉及两项增加、一项减少:
一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64万元,为当年超收收入,已按预算法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转移性收入增加2845万元,其中涉及两项增加:两项增加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6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182万元;三是调入资金减少2712万元。
2.支出结算变动事项
(1)年终结算批复数与人代会报告数差额说明
市级批复支出数对比人代会报告数涉及三项增加、一项减少:
增加年终结余1000万元;
增加调出资金363万元;
增加专项上解117万元。
一项减少是:减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万元(减少原因是结算中可用财力和支出发生变化,收支相抵后累计净结余减少84万元,故相应减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万元)。
(2)年终结算批复数与调整预算数差额说明
支出方面: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较调整预算数减1715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涉及两项减少和一项增加,两项减少是年终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未达到支付条件转入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17002万元和年终本级财力安排各类支出未完成执行收回统筹2997万元,一项增加是调整预算后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支出执行数2845万元,三项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7154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增加137万元,其中:专项上解支出增加13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调整预算时上解支出是按上年结算情况预测,实际结算中按当年相关政策实际执行数完成上解);三是调出资金增加148万元;四是年终结余增加17002万元(增加原因是年终未达到支付条件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全部结转下年安排,调整预算时因暂无法预计按全部安排支出测算);五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64万元(增加原因是按照预算法规定,当年超收收入64万元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待下年度安排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算变动事项
1.收入结算变动事项
(1)年终结算批复数与人代会报告数差额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算中,市级批复数对比人代会报告数收入总计增加363万元,增加原因是调入资金增加363万元。
(2)年终结算批复数与调整预算数差额说明
一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211万元,弥补当年支出缺口后转入年终结余;二是转移支付收入减79万元,减少原因是调整预算后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30万元,调入资金减少309万元,两项合计减少79万元。
2.支出结算变动事项
(1)年终结算批复数与人代会报告数差额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算中,市级批复数对比人代会报告数支出总计增加363万元,增加原因是上解支出增加363万元。
(2)年终结算批复数与调整预算数差额说明
一是本级支出减少328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增加46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上解支出增加710万元、年终结余减少250万元。
五、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一)坚持稳字当头,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助力企业解忧纾困。协助37户企业获省市各类扶持资金868.52万元。二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精准税费优惠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为小微企业发展添活力、增动能。三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直达资金政策,坚持“项目细化、快速直达、强化管控”的原则,全面助推惠民政策落地,确保财政资金按规定用途精准发放、快速直达,直接惠企利民。2023年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财政资金涉及24个类别共26877.16万元,分配进度100%,支出金额24396.73万元,支出进度90.8%。
(二)坚持高效统筹,拓宽增收渠道深挖增收潜力
一是依法依规加强税费征管。强化财税分析联动机制,项目化清单化完善税源监控;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推动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进一步规范税费收缴管理。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年内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97056万元,为我县各领域重点工作推进和财政收支平衡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积极开展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工作。全年共完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089万元,进一步缩小了全年预期目标差距。四是强化盘活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推进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管理,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坚持节用裕民,精打细算夯实财政保障能力
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全年农林水支出19203万元,其中:拨付衔接资金4090万元,兑付耕地建设和利用资金30084户1199万元,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6659户79万元,兑付农机购置补贴1719台175万元,兑付县级储备粮相关利息及费用补贴240万元。鼓励和引导预算单位采购扶贫产品,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完成“扶贫832”平台采购订单139笔,采购金额79.06万元。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年交通运输支出2020万元,支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生命安全防护及危桥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拨付重点公共服务基础建设项目资金1896万元,支持城市燃气管道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拨付城市排水防涝、林业草原生态保障及环境监测等生态建设相关资金1708万元,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中绿色采购政策的落实,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完成节能节水产品采购141台64.43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58.8%,完成环保产品采购3542台(次)146.39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62.7%。
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27752万元。全力保障生均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保障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和“三名”工程有序开展。
推进基本公卫体系建设。全年卫生健康支出14703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提质增效。拨付提升乡村医生管理和服务水平相关资金282万元,拨付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计划生育服务相关资金682万元,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老龄及优抚对象医疗服务等相关资金195万元,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推动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
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民生政策。认真落实稳就业、保民生相关政策,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68万元。拨付就业补助资金566万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283人,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惠及企业308户,稳定就业岗位6735个。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14万元,助推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提升城市宜居品质。积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投入城乡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市政绿化维护等相关资金1406万元,巩固支持美丽县城、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等创建成果,促进人文环境品质提升,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打造生态宜居地。
(四)坚守风险底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积极应对财政运行风险困难。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统筹做好“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2023年“三保”支出足额保障,共计支出10.6亿元。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切实落实政府债务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新上项目,妥善处置在建项目,腾出财力确保政府债务按期偿还。
(五)坚持财政职能发挥,强化财政调控能力
精细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持续推广“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和预算单位账户电子化改革,实现政府采购全网公平、公正、公开,年内政府采购实际完成2344.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525.74万元节约81.47万元,节约率为3.36%;持续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2023年共提交出差申请2975单,报销申请2975单,合计报销342.1万元;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年通过开展“私设小金库”、“无公函接待”专项整治、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等工作,对全县56家预算单位进行自查和复查,共发现问题11个,监督完成整改11个,整改完成率100%。对75个预算单位(含二级单位)的部门基本账户以及自行管理的资金专户中存放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检查,收缴存量资金95.16万元,进一步盘活沉淀资金,扎紧“钱袋子”;依法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县除涉密单位以外所有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公开率均达100%,并长期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六、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
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充分挖掘财源税源潜力,加大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做好土地开发、国土综合整治、经营性资产高效利用等工作,确保实现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二是持续加强财政政策落实,推动经济高质发展;三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度,牢固树立“各级政府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充分认识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多措并举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持化解债务风险总体目标。四是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增强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整体合力;五是持续加强风险管控,压实主体责任,防范系统性风险,牢牢守住债务风险、财政金融风险等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监督索引号53012403100011111
附件2:2023年富民县财政决算公开表格20241008111530581
附件3:2023年富民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