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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410-91086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18 14:27
名 称: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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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8 14:27 浏览次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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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实施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富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流通(零售)环节食盐的监管执法。组织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引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 工作。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组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18.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9.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市场秩序规范,民生保障持续加强。

一年来,成功创建“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214家、消费维权服务站18个,处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件198件,诉转案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我县消费环境建设持续加强。围绕农贸市场“有设施、明标价、常规范、严秩序、优环境”的“五个达标”要求,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整治改造提升,持续推动爱国卫生“7+1”“管集市”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局出动检查人员1857人次,检査市场812个次,规范店铺937个次,规范摊点1425个次。发现卫生脏、乱、差现象324次,超推漫509个,牵头协调对全县7个农贸市场完成改造提升,现已完成5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富民兴隆农贸市场正在创建为星级市场。

2.强化价格知识产权领域监管执法,维护市场公平。

强化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教育、电信等价格违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口罩经营户135户次,检查药品经营户496户次,检查消毒杀菌用品经营户71户次,检查其他经营户352户次,检查涉企等收费部门26个次,对专利申请行为专项及非正常申请专利整改工作,推送我县的26件非正常申请专利要求专利申请人撤回。推进“富民杨梅”产品地方标准出台。组织3家企业相关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组织申报2023年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1户。

3.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守食品安全防线。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告知书2600份,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约谈美团外卖配送点、悦购超市、昆明富锦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富民正锋餐饮配送部等企业5家次。开展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57家次,流通环节大型批发市场、小副食店1800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200家次,白酒小作坊103家次,下达日常监督检查记录1200份。开展猪肉、冷藏冷冻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3次。畅通维权渠道,全县12315平台受理食品类投诉7件,按照100%受理、100%处置要求做好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回复率为100%。开展全县重大活动及重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12次,保障人员7800人次,全县食品安全质量明显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100%宣传到位、整改到位,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取得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科)、食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场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标准计量与商标科。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940,74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70,743.00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51,573.17元,下降10.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05,025.31元,下降10.2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46,547.86元,下降39.94%。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度在职人员正常退休4人,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890,7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4,680.88元,占总支出的93.58%;项目支出956,062.12元,占总支出的6.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63,263.17元,下降11.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30,553.85元,下降11.61%;项目支出减32,709.32元,下降3.3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度在职人员正常退休4人,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34,680.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24,819.88元,占基本支出的9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9,861.00元,占基本支出的6.53%。人均占用公用经费为15,018.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6,062.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133,4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费用;市场营商环境支出822,662.12元,主要用于市场营商环境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70,743.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减少1,736,715.31元,下降10.46%,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度在职人员正常退休4人,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88,80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0,123,841.27元,为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费用;食品安全监管99,670.26元,为食品药品抽检费用;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65,291.72元,为市场营商环境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9,15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7%。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6,89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5,8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支出为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00.00元,决算为120,1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00元,决算为11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7,1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2%,完成年初预算的37.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1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00元,决算为11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7,1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下级机关和各横向交流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缩减成效明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106.50元,下降4.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50元,增长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20.00元,下降41.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下级机关和各横向交流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缩减成效明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对我站所业务工作的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861.00元,比上年减少102,334.22元,下降10.31%,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度在职人员正常退休4人,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1,067,003.95元,其中,流动资产782,538.54元,固定资产9,529,791.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54,673.8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2,460.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2,460.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专用名词如下: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4.基本支出是行政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42201111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2024101812243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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