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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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察检查用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处理因劳动纠纷引起的突发事件;参加劳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事故建立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同级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的其他职权。
政策法规与信访仲裁科工作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和政策咨询工作;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待、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件;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调解工作,协调处理行政调解案件;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报表上报工作;做好劳动工资、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做好集体合同审核、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进行审批;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做好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紧紧围绕局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解决欠薪问题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信访、仲裁工作效能为重点,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调解成功率达65%,已完成本年度市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举报投诉科、监察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科。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394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578.38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65.00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5636.46元,下降20.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4332.88元,下降20.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303.58元,下降35.53%。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3人,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474091.86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891.86元,占总支出的96.66%;项目支出49200.00元,占总支出的3.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1989.61元,下降20.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9689.61元,下降22.75%;项目支出增加47700.00元,增长318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3年减少3人,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支出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023新增劳务派遣人员2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4891.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1838.69元,占基本支出的9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053.17元,占基本支出的7.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支出49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491.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减少327098.61元,下降18.17%,主要原因:2023年减少3人,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825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093046.8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840.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63.85。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06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824.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2045.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99.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1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1217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接待活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2023年无公务接待活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453.17元,比上年减少17660.44元,下降14.70%,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资产总额45478.46元,其中,流动资产17915.86元,固定资产24501.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61.2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03.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增加24501.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316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