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600401000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政策、措施;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市场发展需求,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步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推进循环农业发展,稳步发展渔业生产,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力度,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县域农业生态环境。
2.依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高原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农作物、经济作物、渔业、农村能源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负责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技术规程,有计划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3.负责全县种植业、渔业、农村能源保护等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材料等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4.依照法律法规,负责种子、农药、化肥、水产品饲料及用药等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大力推广应用沼气池、太阳能、节柴灶等农村清洁能源,开展使用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负责全县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广使用有机肥、农家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和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禁止焚烧秸秆;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农膜的回收利用率;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推广应用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及提升的措施。
6.承担农业污染普查、监测工作,督促指导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等农业污染源的农业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全县植物保护工作,加强农作物、经济作物等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指导农户做好绿色防控工作。依法做好植物检疫工作,防制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
8.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可追溯制度,指导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配合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种子、农药、水产品饲料及用药、农产品等抽样、送检工作。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推行标准化、适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打造农产品品牌。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统计分析,发布相关信息,搞好生产服务。
9.履行好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富民分校职能职责。结合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技术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民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年初的总体安排部署,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为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 粮食生产。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0万亩,总产量6万吨。其中,夏粮播种面积8.1万亩,目标产量1.56万吨,秋粮播种面积11.9万亩,秋粮总产量4.44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4万亩,油料播种面积0.5万亩(含油菜0.41万亩)。2023年我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0.5472万亩、总产量6.3603万吨,分别占市级下达的粮食安全底线指标的102.736%、106%,完成省市下达的粮食安全底线指标任务。其中,完成夏粮播种面积8.6578万亩,实收总产量1.5445万吨;完成秋粮播种面积11.8894万亩,预计总产量4.8158万吨。与去年粮食播种面积20.09565万亩、产量6.2765万吨相比,分别同比增加2.25%、1.34%。
2. 蔬菜生产。完成蔬菜播种面积3.86万亩,产量8.70万吨,实现产值2.73亿元。
3. 水果生产。水果种植面积10.7万亩,产量4.1万吨,产值2.2亿元,其中果种生产情况:杨梅种植面积2.95万亩、收获产量13000吨,产值4940万元;樱桃种植面积6525亩,收获产量3300吨,产值3960万元;桃种植11500亩(其中:中晚熟桃种植面积3800亩),收获产量5620吨, 产值2668万元;苹果种植面积7950亩,收获产量4369吨, 产值4922.8万元;梨种植面积6000亩,收获产量2711吨, 产值813.3万元;其它收获产量12000吨,产值4695.9万元。
4. 花卉生产。完成花卉园艺面积0.50万亩,其中鲜切花面积0.22万亩,产量0.71亿枝,实现花卉园艺生产总产值1.28亿元。
5. 植保工作。(1)监测防控。全县种植小麦1.9万亩,发生小麦条锈病0.4万亩次,防治0.42万亩次,发生程度为2级,发生轻于去年0.5万亩次。小麦白粉病0.053万亩,防治0.11万亩次,发生程度2级,轻于2022年0.125万亩次;发生小麦蚜虫0.555万亩次,防治0.61万亩次,发生程度1级轻于2022年,发生面积高于2022年0.35万亩。油菜全县种植0.5万亩,主要蚜虫危害,发生0.4万亩次,防治0.56万亩次,发生程度二级,发生重于2022年的0.35万亩次,霜霉病发生0.01万亩,防治0.01万亩。全县种植蚕豆1万亩,赤斑病发生0.25万亩,发生程度2级,发生重于2022年的0.1万亩;蚜虫发生0.1万亩,发生与往年大致相同,斑潜蝇发生0.5万亩,防治0.3万亩,发生重于往年,发生程度为2级。
(2)小春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完成小麦条锈病、蚜虫统防统治工作。无人机防控0.15万亩次,其中永定街道河东村委会,小麦条锈病发生初期,组织村委会及时进行防控600亩次,控制小麦条锈病的漫延。无人机统防600亩次。经调查,防效达90%。完成油菜蚜虫统防统治工作。无人机防控0.08万亩。完成蚕豆统防工作。无人机防控0.07万亩次。
(3)大春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全县种植水稻1.35万亩,发生稻瘟病0.03万亩次,发生稻飞虱0.41万亩次,发生二化螟0.02万亩次,化学防治0.11万亩次,物理防治0.02万亩,生态控制(稻鱼共生)0.26万亩。全县玉米种植8.67万亩,玉米草地贪夜蛾发生危害10.79万亩次,防治10.59万亩次。发生玉米螟1.25万亩次,防治1.25万亩次;发生玉米蚜虫0.1万亩次,防治0.1万亩次;发生大斑病2万亩次,防治0.5万亩次;发生小斑病0.3万亩次,防治0.3万亩次;发生锈病0.5万亩次,防治0.5万亩次。马铃薯种植0.33万亩,发生晚疫病0.6万亩次,防治0.4万亩次。
6.种子工作。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检查种子销售门市115个次,立案2件,结案2件。受理1家委托生产备案、25家经营不分装备案的183单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备案。完成种子扦样7个,合格率达100%;完成基地转基因和真实性扦样1个,检测结果是非转基因,真实性样品寄到昆明市种子管理站,目前还没有收到检测结果。完成2023年主要农作物来昆明市引种备案检查,共9家企业16个玉米品种在富民县引种试种及2组玉米品种联合体试验12个品种,经检查,试验品种田间表现较好;完成云南省加工型稻谷品种自主试验检查评价,供试品种:云巨1号和云巨2号,对照品种贵朝2号;检查结果两个品种在富民县表现较好。整理和修改、填报国家普查办对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普查表(1956、1981、2014年基本情况表及主要粮食、经济作物种植情况表)汇总数据审核(富民县部分)普查数据还存在部分问题,对照普查办反馈的填写说明进行自检自查,完成填报工作,并通过农业部的验收。
7.水产渔政工作。水产渔政工作。与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富民县2023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成全年渔业产量400吨,渔业产值1200万元;完成2023年稻渔共生2757亩,实现产量82吨,产值410万元;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完成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对水产品养殖户进行了安全生产和安全用药宣传,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宣传资料100份;按照市级相关工作要求,富民县共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19本,共计47.27公顷,并录入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已全面完成养殖规划任务数,实现我县水域滩涂养殖零的突破。
8.“十年禁渔”工作。常态化开展“十年禁渔”执法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74人次,出动车辆346台次,检查水产品销售点283个次、渔具经营点368个次,劝返垂钓人员196人次,开展禁渔宣传,主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关于禁渔的相关规定,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使渔业安全生产督查专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9.农药市场监管。共检查农药经营户159户次,检查生产基地20个,出动人员69人次,出动车辆1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已整改5户。过期农药立即下架处理6户,要求生产基地做生产台帐20户。开展2023年农药监督抽查工作,采取例行抽检、专项抽查、重点抽查相结合抽检10个样品,送至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经检测10个合格,合格率100%。开展问题农药产品排查工作。经3月15日至3月21日排查,我县无2022年农业农村部通报的15个农药产品销售。经4月26日至5月9日排查,无山东科大创业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15%烯唑.三唑酮乳油销售。
10.肥料市场监管。开展2023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完成3个肥料产品抽检,已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经检测,3个抽检产品合格,合格率100%。
11.农产品质量安全。(1)完成月报表55期次。其中:农安工作月汇总表报送10期次、农监月报表10期次、放心消费在昆明月报表3期次、微小企业服务月报表10期次、富民县豇豆抽样检测及办案情况统计表(半月报)19期次。
(2)完成工作报告3份。上报《富民县农业局十四五拨云质量强县中期评估报告》、《富民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情况报告》、《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预案》。
(3)完成季度报表与报告8期次。完成“三年行动”季度报表3期、完成农安风险分析报告2期次。
(4)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及农产品不合格样品展溯源与排查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与溯源工作3期,对例行监测不合格农产品开展溯源与排查,并开展有效的整治工作,确保了地区食品安全,完成相应的总结材料上报工作,利用质月、世界粮食日等活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4期,330 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12份。
(5)农残检测工作。成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2969个样品,合格率99.99%。针对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开展胶体金快速抽检豇豆5次共34个样品,抽检禁限用农药3种,常规农药5种。抽检覆全县所有豇豆种植户及四家超市11户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豇豆经销商。完成治控促千人1.7份定量检测任务的实施方案的谋划起草上报及实施工作。目前已完成种植业农残抽检145个样品抽样工作,检测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预计11月30日之前将全面完成220个样品的抽检任务。协助完成省市级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工作:2023年共在我县抽检样品18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针对不合格样品开展了溯源、整治、移交及启动监督抽检等一系工作。
12.土壤肥料工作。
(1)化肥减量增效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减少氮肥、磷肥施用量,适量增加钾肥施用量。增加有机肥施用,推广配方肥、复合肥、水溶肥施用。组织了2期技术培训,参训人员200人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22万次,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91.67%,配方肥施用量折纯0.259万吨。
(2)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花卉、蔬菜、果树和药材种植上宣传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完成1万亩,通过水池、管路、机械、微喷、滴灌系统将水溶性肥料施用到作物上,节约用水量和肥料用量,增加作物产量和品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肥料利用率。 。
(3)开展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工作,完成2022年、2023年29个土壤样品取土送检工作,现等市级划分土壤级别。
(4)开展土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根据2022年监测结果,4个点未出现盐碱化。依据《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9)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建〔2020〕4号)文件要求,市级、县级监测区分为1个常规施肥区、1个长期不施肥区、1个自动监测区,1个当年不施肥区、2个当年施肥轮换区,其中自动监测区用于安置仪器,不进行农作物种植,另外5个不同监测小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肥。结果表明长期施肥土壤种植出的产量高于当年不施肥、长期不施肥。监测小区未发现土壤污染情况,类别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土壤清洁度划分为清洁。
(5)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今年省粮食生产项目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1000亩,资金20万元。因资金下达晚,大春未能实施,在罗免镇小春油菜、豌豆上实施化肥减量技术示范。制定印发了《富民县罗免镇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富农通〔2023〕128号)在罗免镇创建示范种植基地1个,油菜100亩,豌豆900亩;落实示范技术模式1个,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较常规明显降低。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13.受污染安全利用。(1)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按照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列出的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照我县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斑,开展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措施、严格管控措施宣传、推广工作。通过优化施肥、水肥管控、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耕地改为非耕地、土壤调节、秸秆还田、休耕等措施,促使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认真调查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农作物实际种植情况,对全县1804个受污染耕地图斑26747亩受污染耕地进行了种植情况核查,根据安全利用措施实施情况及时填报相关表格。富民县2023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为26747亩,其中:安全利用区26747亩,严格管控区591亩。截止11月富民县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面积26747亩,不能落实措施面积476.97 亩,安全利用完成率100%,严格管控区措施落地面积591亩,退耕还林面积91亩,措施落实完成率100%。
(2)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及时派人到市农业农村局环资处领取富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东条调整数据,领取数据后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调整图班进行核查,注明耕地面积,已经变更为非耕地情况、面积。按照规定时限将核查结果刻录光盘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环资处。5月,10月分别开展了2次动态调整图斑核查。
(3)开展农产品协同监测。今年市级下达我县农产品协同监测任务22个,分布在永定街道5个、大营街道5个、赤鹫镇3个、散旦镇2个、款庄镇4个、东村镇3个。9月份开始对22个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进行核实,10月份完成22个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其中采样后及时制样保存蔬菜样2个、水稻样1个、玉米样19个。11月初完成水稻、玉米样品脱粒包装,22个样品同送样表、采样表一并移交第三方检测机构(云南海关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
(4)完成安全利用措施上图入库工作。根据省市安全措施上图入库工作安排,11月份按照要求,对全县1804个受污染耕地图斑26747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按时上报了《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数据表》,并根据省级要求进行了核查修正。
14.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工作。
(1)持续推进种植结构优化调整。一是优化种植结构。2023年,减少蔬菜种植面积720亩,增加稻谷、豆类、油菜等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面积720亩。二是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新认证(登记)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任务数10个,已开展认证24个,完成率240%。
(2)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2023年市级下达我县农户施肥情况调查任务35户,分配永定街道5户,大营街道5户,款庄镇5户,罗免镇5户,赤鹫镇5户,散旦镇5户,东村镇5户。
(3)今年市级下达我县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项目20万亩。今年受尿素、磷肥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各种配方肥和复合肥使用量有所提高,促进了配方肥的使用和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化肥使用减量受常规化肥涨价影响,销售量和使用量有所减少,以及小春山地农作物种植面积的缩减,使得化肥使用总量减少,达到了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要求。
(4)推进科学施肥用药。举办培训班19期,其中就科学安全用药大讲堂8期,380人次。分别在永定、大营、散旦、东村等。重点讲农产品安全间隔期、限制使用农药等内容。
(5)禁养区的划定工作。合理规划和布局畜禽养殖企业,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富民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印发了《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划区建成区水源地等区域禁止畜禽养殖规定的通知》(富政通[2011]75号文件)。严格实行畜禽禁养、禁建区域规定,以治理环境、遏制污染、保护资源、建设生态为目标,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建立与现代化畜禽养殖相适应、符合县情的畜牧业发展体系,大力推行畜禽养殖由密集区向疏散区转移,居民区向山地转移,散养向规模化、标准化转移,引导和鼓励规模养殖场(户)到水源保护区外发展畜禽养殖,有效削减畜禽养殖对环境、水体的污染,着力解决当前养殖污染问题,确保养殖户增收、养殖业增效,实现养殖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6)认真落实禁养规定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划区建成区水源地等区域禁止畜禽养殖规定的通知》(富政通〔2011〕75号文件)要求,严格实行畜禽禁养、禁建区域规定,大力推行畜禽养殖由密集区向疏散区转移,居民区向山地转移,散养向规模化、标准化转移,引导和鼓励规模养殖场(户)到水源保护区外发展畜禽养殖,着力解决当前养殖污染问题,目前禁养区内无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情况,无新建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禁建区内有以前存在的部分规模养殖场,无新建审批的规模化养殖场。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支持,推进畜禽养殖场和畜牧养殖小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推广清洁养殖方式,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7)明确养殖场废弃物利用工作重点。为了最终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零排放的目标,以养殖龙头企业、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户为重点,以粪污还田和沼气化利用为立足点,严格实行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房式贮粪池、污水沉淀池,无害化处理池等畜禽养殖环保设施建设,采用国家鼓励模式五:干清粪,粪便、污水、尿液全部收集后农业利用,无污水排放口,建设防渗贮粪池和贮液池或污水收集池,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8)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集中建圈,科学养殖”的要求,改进畜禽饲养方式,大力推进畜禽集中养殖点建设,引导农民单独建设畜圈等附属用房或集中养殖区,结合产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提高畜禽集中圈养率和养殖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到2023年新增圈舍改造2万平方米,禽类规模养殖比重巩固在95%以上,畜类规模养殖巩固在7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巩固在95%以上。
(9)加强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随着畜禽养殖规模、养殖量和养殖密度的增加,病死畜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采取填埋的方式处理病死畜禽已经不适应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为了降低病死畜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富民县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开始鼓励规模养殖场(户)在养殖密集区建设防渗无害化处理池,对建成经过验收的无害化处理池给于适当补助,并用火碱定期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到目前为止,我县共计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无害化处理池28个1030立方米。2022年建成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款庄镇、东村镇)投入使用后的无害化处理池将对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
(1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累计完成52家规模养殖场9600吨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散养畜禽52000吨粪便资源化利用,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1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鼓励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5.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置。(1)推进农膜回收处置。2023年我县农药使用量103吨,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11.57吨,其中袋包装物1.37吨,瓶包装物10.2吨;回收10.4吨,其中回收袋包装物1.3吨,瓶包装物9.1吨,处置10.4吨,农药大包装回收再利用1吨,其他焚烧数量7.3吨,填埋数量2.1吨。全县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64户,其中2户是昆明农药有限公司,还有2户农药经营户未经营,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之规定,农药经营门市设立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在62户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均设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
(2)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还田任务数6万亩,累计完成6.01万亩,完成率100.2%;饲料化利用15000吨,累计完成15000吨,完成率100%;秸秆深度利用及食用菌利用任务数3000吨,累计完成3200吨,完成率106.7%;地膜使用量累计12.36万公斤,棚膜使用量累计0.63万公斤,使用量共计12.99万公斤;地膜回收量累计10.28万公斤,棚膜回收量累计0.82万公斤,回收量累计11.1公斤;地膜、棚膜回收利用率85.4%;粘贴宣传及向农户发放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倡议书95份,深入田间地头劝阻农户禁止焚烧秸秆15次,劝阻田间焚烧秸秆农户17人。共计发放“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告知书133份,粘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倡议书”92张。
16.农村能源工作。(1)沼气安全。完成363户沼气池入户维修检查,经过维修检查农户都能正常使用。
(2)沼气安全培训。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农村能源沼气安全培训2期120人次。
(3)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完成沼气安全隐患排查1822户。
17.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承担培训任务250人(农村创业创新培训50人,种植培训200人),投入培训经费55万元;完成培训任务250人,占任务数的100%。农村创业创新无人机飞防技术培训班50人,总体评价率达到100%,综合得分4.99分。完成培训种植培训200人,其中:粮食种植培训班第一期65人,总体评价率达到98.5%,综合得分5.00;粮食种植培训班第二期65人,总体评价率达到97%,综合得分4.99;水稻种植及粮食生产培训班70人,总体评价率达到100%,综合得分4.99。
18.2023年中央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全县中央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投保面积合计12.09万亩、补贴保险费221.73万元、涉及户数28757户,具体明细如下:1.玉米:投保户数 26176户、投保面积116474.93亩、保险金额2096548.74元。2.水稻:投保户数 1899户、投保面积 3654.42亩、保险金额98669.34元。3.马铃薯:投保户数 682户、投保面积816.64 亩、保险金额22049.28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富民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原因:我单位于2016年12月由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富民县种子管理站、富民县茶桑果站、富民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富民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机构整合,组建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个站所均无车辆编制,组建后未设置车辆编制数)。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6294361.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3234元,占总收入的95.5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1127.21元,占总收入的4.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8085.92元,增长36.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98107.12元,增长33.18%;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增加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69978.8元,增长152.93%。增加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6828859.8元。其中:基本支出3553653.61元,占总支出的52.04%;项目支出3275206.19元,占总支出的47.9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365,393.61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63466.19元,增长27.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2220.33元,下降7.84%,主要原因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765686.52元,增长116.97%,主要原因为项目数和项目资金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53653.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87322.67元,占基本支出的9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790.33元,占基本支出的2.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5206.19元。与上年1,509,519.67元对比增加1765686.52元,增116.9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支出843877元、病虫害控制项目支出49944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427483.8元、执法监管项目支出53301元、农业生产发展211245元、防震减灾项目支出1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支出1478605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86174.39元,对比2022年项目数和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32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6%。与上年4,515,126.88元,相比增加1498107.12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47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775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1008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2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0元,决算为68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元,决算为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44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95%,完成年初预算的44.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0元,支出决算为68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元,决算为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44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5680元,减少13280元,下降5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553.37元,下降8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1元,下降6.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修理费燃料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开展各项农业生产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93774.87元,其中,流动资产333952.95元,固定资产253069.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752.2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702036.9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08262.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896092.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98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98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98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单位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单位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单位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600401111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23045658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