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403200800101000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落实省、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推进全域旅游。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7.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遗产,弘扬地方文化,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事业工作。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10.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登记、备案、审批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13.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文化活动,指导各镇(街道)的文化和旅游工作。14.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15.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16.规范和监督文化、旅游行业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文化、旅游行业的举报投诉;维护文化、旅游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17.承担A级、A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推荐工作及星级“农家乐”的评定与推荐工作。18.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19.统筹、协调开展县级文化旅游活动。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重点项目取得实效。统筹项目建设配套资金670万元,支持半山耕云(田园综合体)提质扩容。宝石洞景区项目完成洞内外栈道铺设、乘船码头建设、溶洞内声光安装,景区停车场、洞外美食街区及景区配套绿化建设,并于10月初试运营。东村温泉片区开发项目,一期工程道路硬化、水沟建设、电路设施建设、绿化设施建设等工作稳步推进。
2.文化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7个镇(街)文化站、75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以人为本”和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适时延长了开放时间,开展好阵地服务,提升服务品质。县文化馆举办展览、培训、演出45场次,线上场馆预约30余次,接待到馆人数82000余人次;县图书馆接待到馆读者69155人次,外借书刊29847册次,开展全民阅读、展览等活动25场次;县博物馆接待到馆参观群众20600余人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15场次;红军长征过富民纪念馆接待企事业单位328家、社会群众24000余人到馆参观,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对标对表推进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审复核工作,草拟完成《推动富民县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召开复审复核工作安排会暨业务培训会4次,组织各镇(街)开展复审交叉检查2次,开展抽查督查3次。三是继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举办了“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春节期间文化志愿服务线上线下系列活动;富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文艺志愿服务队“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023年“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2023中国·富民杨梅旅游文化节暨“品出富民”促消费活动百姓大舞台演出、“四季村晚”3场次;2023年“花儿朵朵向太阳”少儿艺术比赛,美术作品展览;2023年昆明市春城文化节“魅力风采•舞动春城”群众文化广场舞大赛。举办《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解读培训班、2023年“4·23世界读书日”专题讲座培训班及少儿寒、暑假培训班。举办2023年春城文化节——“诵读经典·‘乐’享中华”国学经典诵读比赛,富民县红色经典诵读比赛2场次;开展2023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暨“月圆富民 情系中秋 喜迎国庆”系列活动线上演出直播,慕课培训等文化活动。全县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及惠民演出活动共计200余场次。活动内容丰富,节目形式多样,亮点纷呈,各式各样的文化服务让辖区居民群众乐享“文化大餐”。以上累计观演群众近10万余人次,线上累计观演群众近5万余人次。2023年3月获2022春城文化节优秀项目奖,选送作品《妞妞拾稲稲》获2023年昆明市春城文化节“花儿朵朵向太阳”少儿才艺类表演节目一等奖,县文化馆获优秀组织奖,9月参加第昆明市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调演暨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获传承奖。四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成功申报赤鹫半山耕云县级非遗项目5项及县级传承人5人,草拟完成《富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富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人传承性管理办法》,打造非遗项目板凳龙、打荞舞传习馆,创编市级非遗项目《芦笙舞》参加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五是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情况。开展文博单位安全交叉检查工作1次,开展文保单位巡查检查4次。启动市级文保单位束刻上村万寿庵大殿维修项目,省级文保单位富民文庙维修前期筹备。六是加大规上、规下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昆明东方塑纸包装、昆明和裕胶粘制品、昆明汉之巅、弘源纸业等文化企业建设,提升产业营收增速;同时,继续培育和扶持彩丰油墨、云南工艺美术等一批优质文化企业;积极筹备并圆满完成文博会布展及参展工作。七是持续推动文化赋能公共空间,继续加大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完成县图书馆少儿阅览室微更新。探索政企合作+引入社会力量模式,打造富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型文化空间、小松园红色文化新型文化空间、产业工人技能书屋新型阅读文化空间、图书+旅游“小桥书屋”新型文化阅读空间等,打造24小时便民自助“微型图书馆”新型文化空间、少儿优思之家新型文化阅读空间。八是文化文艺志愿服务助力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县文旅局联合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学生志愿者于每周五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满足辖区居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3.农文旅融合有所突破。一是依托“中国大树杨梅之乡”美誉,成功举办2023 中国·富民杨梅旅游文化节暨“品出富民”促消费活动,新签约项目16个,协议金额66.46亿元,共接待游客15.6万人,实现旅游总收入5273万元。二是依托旅游农特产品优势,开展丰收节、樱桃节、摸鱼节等文旅活动。三是天马山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休闲游,建成青松岭生态园对外开放;散旦沙营村大力发展彩色水稻和体验游,实现游客种、观、收全过程参与;大营麦场村大力发展稻渔共生和农耕游,促进游客养、销、品全方位提升。四是积极参加云南文化博览会,以“螳川花园,品出富民”为主题,设置预制菜体验区、“斑铜工艺”展区和非遗文化展区,进一步提升富民农文旅融合知名度。五是以双节为契机,积极开展“庆丰收 促和美 相约绿美散旦”农民丰收节、“迎国庆、庆丰收”音乐美食狂欢节、“好在上河,全民团圆”、“中秋国风会 国潮集市 登高赏月”等10余场活动。共接待游客16.5万人,旅游营业收入5577万元,同比增长20.4%和80.5%。
4.品牌打造不断提升。成功将天马山温泉度假区打造为国家3A级景区,实现富民A级景区零突破(待实地复核)。成功创建省级最美乡愁旅游地1个(待实地复核)。采取“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模式,依托散旦青龙湾成功将散旦镇沙营村打造为全省第一批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赤鹫镇永富村采取“绿色生态农业+研学农耕旅游”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成功通过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评审。永定街道石桥村打造省级绿美村庄已通过评审。红军长征过富民红色旅游线路和金铜盆、百花山等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打造。
5.“旅游+”赋能初见成效。一是强化宣传推介,“富民文旅”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作用明显,共发布图文、视频75期,点击量42万余人次。二是搭建合作平台,与中国农业银行富民支行共同搭建了“智县”小程序文旅版块,为游客提供田园观光、农事体验、蔬果采摘、家畜认养、休闲度假、红色旅游、特色餐饮、乡村民宿、共享农庄、线上云游等多种服务。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推出富民旅游地图,针对“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着力构建“全域游、全景游、全季游”旅游发展新格局,让更多游客了解富民,走进富民。
6.文旅康养专班成绩凸显。2023年,文旅康养专班走访企业招商7次,分别赴广东旅控集团、昌松康养集团、上海和孝养老集团、翔立方文化体育集团等10余家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中国网文化发展中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昌松康养集团、上海师范大学附属教育集团等18家企业先后赴富民考察洽谈项目。
7.文旅市场健康稳定。2023年共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大会4次,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2次,安全生产分析研究部署会议6次,宣传活动9次,组织安全知识和业务学习培训10次,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21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书41家。出动检查人员780余人次,检查文化旅游企业333家次,办理行政处罚7件,涉案场所停业整顿1个月。处置“一机游”平台投诉件6件。2023年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市场科(政策法规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634702.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4602.23元,占总收入的98.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100元,占总收入的1.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22565.15元,下降55.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拨款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53802.27元,下降56.4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31237.12元,增长165.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员退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268115.41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883.11元,占总支出的68.84%;项目支出1018232.30元,占总支出的31.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42082.19元,下降47.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6364.49元,下降13.34%;项目支出减少2595717.70元,下降71.8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员退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9883.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3185.58元,占基本支出的9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697.53元,占基本支出的7.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8232.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补助资金支出876元;2.中国梦劳动美聚职工力量展春城风采2023年昆明市职工文艺汇演经费支出21291元;3.普法宣传补助经费支出4537元;4.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第二批)资金支出165056元;5.2022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支出120元;6.2021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及2020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专项资金支出442200元7.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支出135700元;8.2022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支出9880元;9.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3200元;10.2021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县级配套经费支出215372.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6802.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2%。与上年相比减少3114395.37元,50.7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员退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9470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2%。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2249128.05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58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85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1115.84元,就业补助支出23200元,抚恤支出165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16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0166.3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1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8107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元,决算为149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决算为892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70%,完成年初预算的7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602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30%,完成年初预算的60.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2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元,支出决算为149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决算为89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60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履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37.00元,增长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74.00元,下降2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11.00元,增长160.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单位之间交流学习调研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旅系统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584.65元,比上年减少602.35元,下降0.3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履行好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减少不必要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1370686.71元,其中,流动资产1269835.22元,固定资产99743.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08.2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5106.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538.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403200800101111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41025090419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