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 建议答复的函
富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祖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滨河公园、黎阳路等街道树木进行修剪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滨河公园、黎阳路等街道‘问题树木’尽快按专业化要求进行修剪,并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滨河公园修剪情况
今年4月份我单位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安排绿化管养单位对公园内的高大乔木进行统一修剪。主要修剪徒长枝、病虫枝、下垂枝、枯枝及残枝。以保证树木长势良好,达到预期的绿化景观效果,灌木按照其生长习性适时进行修剪,至少每个季度修剪一次,在生长旺盛的夏季还增加修剪频次。
(二)永定街、黎阳路、农贸路等主要街道的乔木修剪
永定街、黎阳路、农贸路为县城中心的老旧道路,道路狭窄,周边建筑物密实,人流量又较大,给修剪带来了很大困难。沿线栽种的乔木除永定街的梧桐统一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修剪外,其余的均按照周边环境及安全要求进行按需修剪。今年共处理“问题树木”5株。
二、关于树木修剪的情况说明
乔木修剪有一定的规范要求,而且近年来林荫路、生态廊道、绿道建设一直都是中央环保重视的民生事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各种创建工作中占了重要分值,富民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刚好达标,因此乔木修剪做不到让所有人都满意。
张祖玲代表,感谢您对树木修剪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