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8号的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8号的建议答复的函
何万松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实施拖担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九年坪村、响电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2024年6月28日与您面商同意,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将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照人大议案建议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认真办理。目前已完成如下工作。
由我局委托第三方编制《富民县饮用水水源拖担水库治理项目(九年坪村、响电村)生活污水收集项目工程可研》已于2024年2月取得富民县发改局的批复,目前已由永定街道组织开展实施该项目,由于我县财力薄弱,占无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目前已争取到富民县政协提案办理资金20万元,其余缺口资金我局正在积极筹措。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