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云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集镇所在地坝区村的污水排放处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2024年6月18日与您面商同意,现答复如下:
关于“解决卫生厕所排出来的废水没有地方排放的问题”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将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照人大议案建议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认真办理。目前已完成如下工作。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于2020年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富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已通过市局评审,按程序已报政府常务会通过并批准实施。另外由我局牵头推进的《富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该项目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目前正在提级论证阶段。由于我县财力薄弱,暂无相关专项资金实施,正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下一步将按照计划分年度逐步实施。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