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 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
建议答复的函
马学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关于“关于在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的建议
一是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目标与任务分工,由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国虞牵头交警大队开展对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可行性及工作举措的现场调研,研究确定了通过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相关设施解决该路段人车混流影响交通安全的工作举措;二是县公安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对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新增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的前期设计和资金预算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已完成该路段增设交通信号灯前期设计施工图及工程报价项目。三是为解决该路段增设交通信号灯资金难题,县公安局积极报请县政府研究解决专项资金支持,县级预算资金调整小组已作出明确答复并将根据我县下半年财政收支状况适时拨付文昌路与川心营路口建设新增交通信号灯建设资金45万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四是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强该路段人车通行安全的交通安全警示宣传,不断推进该路段交通信号灯增设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代表建议要求,积极汇报办理情况并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主动当担积极作为,协调对接协办单位,推动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高效完成。
通过对“关于在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进行办理,有效改变了富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工作作风,通过各点线面的宣传,全面提高了我县人民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识,对维护我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加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
感谢您对富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