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
建议答复的函
马学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关于“关于在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的建议
一是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目标与任务分工,由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国虞牵头交警大队开展对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可行性及工作举措的现场调研,研究确定了通过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相关设施解决该路段人车混流影响交通安全的工作举措;二是县公安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对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新增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的前期设计和资金预算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规划了建设工作方案。三是截止2024年7月12日,县公安局共计投入建设资金449915元(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玖仟玖佰壹拾伍元整)牵头开展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交通设施信号灯的安装及设备运行工作,目前已正常投入使用;四是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强该路段人车通行安全的交通安全警示宣传,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通行意识。
通过对“关于在文昌路与川心营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进行办理,有效改变了富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工作作风,通过各点线面的宣传,全面提高了我县人民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识,对维护我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加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
感谢您对富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