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富民县政协提案答复清单
富民县民政局关于对富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 |||||
邵华委员: 关于《关于规范县城主要街道门牌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 |||||
办 理 结 果 清 单 | 建议一 | 相关部门应按照《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加强门牌标志管理工作,建立我县门牌号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明确主管单位,完善管理职责。 | |||
当年完成事项 | 按照《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规定,门牌标志管理工作主管单位为民政部门。我县门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设置,具体由镇(街道)进行编排、安装管理。县公安局按照镇(街道)颁发门牌证具体开展户籍办理工作。按照居民身份证地址标准,每套商品房均为独立门牌号,门牌号标准是由小区名称+房屋栋号+单元号+房号组成;每个自然村的自建房均为一栋建筑一个独立门牌号,门牌号是由村委会名称+自然村名称+门牌号组成,字符不能超过30个字符。 | ||||
当年推动工作 | 无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无 |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
建议二 | 制定方案,对县城内非棚户区改造区域外的主要街道门牌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核验、登记。在尽可能减少原有门牌号码变动的基础上,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新制作尺寸大小适宜门牌标志并按照安装标准进行统一装订。在装订的同时提醒使用人及时到相关部门对与门牌号有关证照进行变更申请工作,这样不仅有利于向社会提供准确、祥实的地址信息,还有利于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精准、高效、及时的提供各项管理和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 ||||
当年完成事项 | 对县城门牌号码进行重新编排安装,涉及到居民户口、身份证、房产证、以及商户的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更换,工作涉及县级多个部门,社会成本较高,同时由于我县财力困难,无资金支持门牌重新编排安装。针对你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县财政资金支持,对条件成熟的路(街)进行门牌普查,同时做好普查后门牌的建档工作,做到有底可查,待有资金时制作安装。 | ||||
当年推动工作 | 无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无 |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
建议三 | 加大门牌设置使用的政策宣传和协办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县域媒介、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门牌设置使用宣传,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门牌设置使用的重要性。对于新建小区,主要道路新建建筑相关职能部门要引导开发商和用户按照《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进行门牌的申办工作。 | ||||
当年完成事项 | 我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以及“富民民政”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广泛宣传《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让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明晰门牌办理程序及门牌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同时督促指导新建小区开发商按照要求做好门牌申办工作。 | ||||
当年推动工作 | 无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无 |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
附件清单:(现场协商照片、相关答复文件等) | |||||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 日期:2024年6月25日 | |||||
提案办理结果: A 类 (A类为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B类为提案所提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类为提案所提问题目前无法解决或留作参考。) | |||||
联系人 | 李文晋 | 联系电话 | 1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