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富民县政协提案答复清单
富民县民政局关于对富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 |||||
沈红林委员: 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命名及使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 |||||
办 理 结 果 清 单 | 建议一 | 建议道路命名和使用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相结合,注重权威性和公正性。 | |||
当年完成事项 | 我县道路命名和使用严格执行《昆明市地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县政府驻地镇(街道)道路命名根据《富民县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路网)布局》要求,形成富民县城市规划区(街、路、巷)地名命名规划示意图,后经县级相关部门审核,由县地名和街名命名顾问组对外公开征集县城规划道路和公园名称。县地名和街名命名顾问组将征集到的道路名称上报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县民政局按程序将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通过的道路名称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 ||||
当年推动工作 | 无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无 |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
建议二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政府部门应该与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道路命名和使用规范的实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 ||||
当年完成事项 | 根据《昆明市地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由住建、交运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外征集道路或桥梁等地名后上报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民政局),再由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民政局)组织人大、政协、公安、城管等部门对拟命名的地名进行审核,拟命名的地名通过审核后报请县政府研究。 | ||||
当年推动工作 | 无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无 | ||||
不能采纳原因 | 无 | ||||
建议三 | 根据城市的发展与地理位置的特点和功能,“翠屏路”应统一更名为“二环西路”更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并尽快完成街道单位及小区的门牌编号管理工作。 | ||||
当年完成事项 | “翠屏路”是经按照程序上报审批的标准地名,“二环西路”未经地名主管机关批准,为非标准地名。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已向县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发出提示函,函请将“二环西路”拆除或更换为标准地名 “翠屏路”标识牌。 | ||||
当年推动工作 | 无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无 | ||||
不能采纳原因 | 当前,“二环西路”沿线尚在建设中,地面空置位置过多,为使地名命名后规范有序,待“二环西路”全线贯通并按程序上报审批为标准地名后,在完成沿线单位及小区的门牌编号管理工作。 | ||||
附件清单:(现场协商照片、相关答复文件等) | |||||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 日期:2024年6月14日 | |||||
提案办理结果: A 类 (A类为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B类为提案所提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类为提案所提问题目前无法解决或留作参考。) | |||||
联系人 | 李文晋 | 联系电话 | 13******37 |